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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省的“标准地”改革启动较早,去年年初就已启动,这期间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三个试点地区涵盖了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园区、工业主导型县,相关改革经验被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1年全省“放管服”十大亮点之一,取得了很多可参考、可复制的改革经验,找准了政策推行的堵点、难点,同时修补了政策漏洞,实现了政策“本土化”。相关的改革经验,我们也一直在向其他地区推介,《指导意见》印发后,
我省之前没有出台过土地使用标准。在项目用地审查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一直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标准。截至目前,原国土资源部先后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发布了16项用地标准,包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公路、铁路、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电力、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这些用地标准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仍
出台《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等3项土地使用标准,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在工程项目设计、建设项目准入、土地供应和审批、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后监管等方面的重要管控作用,逐步建立覆盖我省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
《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共有六部分内容,分别是基本规定、指标说明、控制性指标、定额指标、调整系数、控制指标内涵及标准使用说明。控制性指标区分行业和地区,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土地产出、绿地率6项指标;定额指标是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类制造业门类下的13-43大类共计31个行业,剔除我省未涉及的行业“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文件有关要求,规范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财政厅制定了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