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县制定《会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县、乡、村三级林长工作职责,建立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运行机制,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会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宁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会宁县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会宁县林长制县级督查制度》《会宁县林长制县级部门协作制度》等5项制度。

答: 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立林长制工作的通知》,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总林长,28名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林长;56名乡镇“一把手”担任镇级总林长,250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乡镇级林长;304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1005名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

答: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多种功能和效益。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形成推行林长制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治理,统筹推进。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将林草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指

答: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

答:林长制是指将森林(含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至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抓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

  • 总23 / 每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