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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立林长制工作的通知》,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总林长,28名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林长;56名乡镇“一把手”担任镇级总林长,250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乡镇级林长;304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1005名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