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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创建文明城市?答:规范经营、文明驾驶、维护环境、文明娱乐、文明出行、文明居住、文明养犬、文明乘车、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等。
问:文明养狗,需要做到哪些? 答:1、为爱犬办理犬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 2、定期为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并做常规身体检查。 3、携犬出门请带好犬证、束犬链,防止走失、打斗、车祸等悲剧的发生,同时尊重了其他怕犬的居民。尽量避免恐吓他人、扰民或伤人等事件的发生。 4、请勿让爱犬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5、善待爱犬
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具体内容是什么?答:《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第一款规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指的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
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哪些?答:禁止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或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