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索引号:GS5167/2023-31272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3-04-08

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禁止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或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