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1.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2.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资助标准为250元,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190元;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实施定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190元;4.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可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构成。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政府补贴标准为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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