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
- 发展和改革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科学技术局
- 应急管理局
- 水务局
- 卫生健康局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审计局
- 生态环境局
- 乡村振兴局
- 交通运输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农村局
- 统计局
- 市场监管局
- 教育局
- 政府金融办
- 商务局
- 医疗保障局
- 经济合作局
- 公安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非学科类培训的治理涉及面很广,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在《意见》研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凝聚共识、集思广益。一是开展政策论证。教育部等部门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的建议提案,多次召集有关专家听取意见建议,并成立专门工作团队就相关政策进行论证。二是开展大规模调研。委托专业机构,对京沪广深4个一线城市及浙江、河南、四川等东
《意见》并不是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加快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几个重要的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服务育人,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其为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非学科类培训在标准、价格、安全、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坚持内外联动,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
依法经营、执证培训是法治社会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各地要管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把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所需的前提条件。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须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行政许可的层级与学科类培训机构保持一致,线上机构为省级管理,线下机构为
“物美价廉”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消费观念。办好人民满意的非学科类培训,必须把确保合理定价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针对一些非学科类培训出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数据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
“退费难”“卷钱跑路”是人民群众最为痛心疾首的商家无良行为。各地主管部门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在“退费难”“卷钱跑路”中所处的“弱势”位置,刚性约束机构,强拳出击,坚决予以防范治理。要解决“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关键是要把培训预收费管住。《意见》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这样就可以极大程度地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