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 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036/2022-21461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行动计划/方案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22-08-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2022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培育环节,确保培育质量。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2022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规范培育实施、提升培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一带五色·多彩会宁”新蓝图,紧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会宁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以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目标,以全力推进牛、羊、菜、果、薯、药和小杂粮七大优势特色产业为核心,以“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为遵循,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以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和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要求

(一)举办主体培训班。①举办70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题培训班。②举办60人的产业发展带头人专题培训班。③举办70人的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专题培训班。④举办85人的小麦生产技术示范培训班。⑤举办85人的牛羊养殖技术示范培训班。⑥举办50人的蔬菜种植技术示范培训班。⑦举办80人的农机手专题培训班。⑧举办50人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冷链物流技术示范培训班。

(二)突出培育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重点突出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内容;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重点突出生产关键环节的关键技术和服务关键领域的关键技能等内容。

(三)保证培育时间。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含线上3-4天,每天6个小时的学习),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3—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含线上1天,6个小时的学习),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不少于3天。

(四)灵活培育方式。在前期摸底遴选培育学员的基础上,6月中旬启动培育准备工作,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力争12月底全面完成培育任务。根据农业生产需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育方式,提高培育质量和效率。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

3.观摩交流。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手机APP或“老刀学霸”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学习,签订线上学习合作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五)做好跟踪服务。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报考职业院校,不断提升学历层次。推进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支持高素质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并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六)规范经费使用。经营管理型培育经费按照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用、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设备及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充分发挥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职能优势,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结合县情实际,择优确定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会宁华标职业培训学校、兰州新区新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全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聘请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等院校专家教授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引导甘肃康牛育种有限责任公司、会宁县六合薯业、会宁县全盛养殖场、会宁县文兵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习实训任务。

(二)分解培育任务。2022年会宁县承担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200人:兰州新区新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办,县经管站配合完成70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会宁县华标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配合完成6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完成70人的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专业生产型220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完成85人的小麦生产能手培育;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完成85人的牛羊养殖能手培育;会宁县华标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完成50人的蔬菜种植能手培训。技能服务型130人: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县农广校)完成80人的农机手培育;会宁县华标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县产业办配合完成50人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冷链物流技术人员培育(见附件1)。

(三)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培育机构要根据培训班培育类型,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四)遴选培育对象。各培育机构负责,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培育类型和任务,从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中遴选。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五)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科学素质、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各培育机构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

(六)遴选优秀师资。各培育机构要建立不断补充完善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育类型遴选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几个类型。理论教师优先聘请甘肃农业大学等正规院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技术讲师聘请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或专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政策讲师聘请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会宁干部学院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聘请会宁县文兵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的人员。

(七)开展规范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培育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按类型,分产业、分工种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见附件2),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组织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八)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见附件3)。

(九)做好信息报送。一是确定专职信息员。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培育信息录入、审核等工作,同时定期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农业农村部、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工作通知。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县农业农村局信息管理人员要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主管部门信息、培育机构信息以及培育任务数等;培训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审核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审核通过方能开班。开班三日内,要完成所有学员信息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开启学员评价。培训期间,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线上查看培训班组织实施情况,对与培训计划不符、培育工作要求冲突的班次,督促培育机构及时整改。四是及时报送信息。培育机构信息报送人员要及时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各培训机构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十)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见附件4)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培训班结束当月内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要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培育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绩效考核验收组,对培育机构逐个通过检查培育档案、核实培育情况、寻访培育学员、查看资金账目等方式,依据《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见附件5)逐个进行考核评分,并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四)省级抽查。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电话寻访培育学员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稳粮保供”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培育机构主动加强与乡镇和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等,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要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培训班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要监督培育资金的使用,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好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

(三)强化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各培育机构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四)做好疫情防控。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培育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一是详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做好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的定期消杀,落实好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二是对参训学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

(五)强化安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育机构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育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注重总结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doc

附件1:2022年会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暨培育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4: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doc

附件3: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doc

附件5:2022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