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交通运输

会宁县“路长制”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

部门:交通运输局 | 栏目:交通运输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6-09 00:00:00 | 阅读: 160

会宁县“路长制”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33号)、《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2号)等要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我县制定了《会宁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县委办发〔2021〕82 现就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及名单公示如下: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总路长:由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辖区内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的各项政策,统筹辖区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落实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负责辖区内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县级、乡级、村级路长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县级、乡级、村级路长公路管理、养护和公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县级路长:由包抓联系乡镇县级领导担任,是联系包抓乡镇辖区内公路管理养护和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国、省、县道的管养和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所有国、省、县道分别设立县级路长。在总路长领导下,负责联系乡镇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公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拟定县级有关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乡级路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辖区内公路管理养护和公路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公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开展公路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组织开展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好县乡两级路长交办的工作;做好辖区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公路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公路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组织开展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辖区内公路管理各类基础工作台账。定期组织护路员等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定期向乡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级路长名单

各级路长名单见附表。

附件:1.会宁县公路“路长制”县级路长人员名单

      2.会宁县国道、省道、县道路长名单

    3.会宁县乡级路长名单

    4.会宁县村级路长名单

会宁县公路“路长制”县级路长人员名单.docx

会宁县国道、省道、县道路长名单.docx

会宁县乡级路长名单.xls

会宁县村级路长名单.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