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会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082/2020-61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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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会政办发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日期: | 2020-04-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会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会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我县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四种类型,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较大的特点。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处,其中滑坡13处,崩塌18处,泥石流7处,地裂缝25处,地面塌陷4处,不稳定斜坡21处。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对汛期气象趋势分析,全县2020年总体降水较往年偏多,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2019年有所增加。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在3-10月,其中3-4月为消融期,在部分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随着冰冻消融有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5-10月为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公路、露天开采矿山的掌子面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等地质灾害;7-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由此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1.滑坡、崩塌。根据降水状况和地质环境条件预测,我县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域:祖厉河流域的城区段周围、桃花山及东山坡脚、主要公路沿线、城乡之间的公路沿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削坡建房区和矿山开采区等。
2.泥石流。主要分布在祖厉河流域城区段的教场沟、鸭掌沟等沟谷上游区域,以及沿河两岸支流和沟谷区域。
3.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会师、刘家寨子、八里湾、四房吴等乡镇。
4.地裂缝。主要分布于矿区、水库周边地区及白草塬、头寨子、刘家寨子、新塬、汉家岔、中川、太平店、侯家川等乡镇。特别是白草塬镇塬面受引黄灌溉的影响,形成了大面积的地裂缝,在强降水条件下易引发地质灾害。
(三)主要预防区段
根据最近几年全县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辖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范围
全县地质灾害危害范围较广,包括各乡镇人口密集区、机关单位、学校、幼儿园、易地搬迁点、公路沿线、水利工程、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等均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各乡镇要注意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发现的因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做好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山区农村居民在高陡边坡下修建宅基地比较普遍,要彻底排查,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主要防范期
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我县确定主要防范期为5-9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主要防范期
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因此确定5-10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靠实责任,推进部门联动机制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群测群防网络,靠实监测预警责任,把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好、落实好。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和应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积极推进部门联动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县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预报预警、应急演练以及抢险救灾、灾害治理等工作;发改、应急、教育、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卫健、文体广旅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
1.突出工作重点。一要突出重点领域。将农村居民点、学校、矿山企业、重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水库周边、在建工地等地段和部位作为重点,加大预防和治理力度,实施重点防范。二要突出重点时段。汛期是地质灾害主要易发期,各乡镇要集中精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抓住关键环节。一要抓住排查巡查环节。全面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汛期“三查”制度和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两卡”发放制度,通过开展“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放“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应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防灾工作内容,避险明白卡应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两卡”由各乡镇负责在4月20日前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二要抓住监测预警环节。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固定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责任,常年监测,并能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和隐患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自然、气象、水务等部门统一监测预警信息平台,规范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应急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微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在第一时间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巡查监测、灾(险)情报告等制度。三要抓住应急处置环节。各乡镇要制定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疏散撤离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经验和紧急状态下人员撤离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乡镇要迅速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将险情、灾情速报县应急局和自然资源局。四要抓住危险性评估环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的前置条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用地项目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山区农民建房,也要进行必要的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般不允许削坡建房。对因地形条件限制、确需削坡建房的,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必要护坡等防范措施,方可施工建设,以确保建中建后人员和房屋安全。5月份,各乡镇要对辖区2010年以来的易地搬迁(新农村)集中安置点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及时将存在隐患的区域纳入监测巡查的重点范围。
(三)夯实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一是抓好宣传普及。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的防灾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努力夯实防范地质灾害的群众基础。二是在全面调查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规范、科学、有序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形成上下协调统一的防治体系。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汛期值班、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要进一步细化重大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做到应急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对威胁村庄、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要在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避险应急演练,一旦出现临灾前兆,确保能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及时将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的全覆盖。
(四)多措并举,推动彻底消除隐患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通过向上争取、地方自筹、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有效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不断根除地质灾害隐患。2020年要重点抓好已开工的会宁县城区崩塌群治理工程二期、河畔镇村镇驻地崩塌群(泵站西段)综合治理工程和城区(会师桥段)边坡防护工程等重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争取刘家寨子镇刘寨二社易地搬迁点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治理;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的地质灾害治理,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治理。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易地搬迁、城镇化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优先考虑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五)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在汛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岗。如遇紧急险情灾情,按照速报制度上报县应急部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将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迅速采取避让等处置措施,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确保社会稳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943-3226525。
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速报电话:0943-3222726。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会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会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20〕51号) 政策解读2020-04-17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