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2046/2020-2730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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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 | 2020-08-1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自然资规〔2017〕10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自然资发〔2017〕68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包括建新安置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易地扶贫搬迁地块等)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既可以为搬迁农民安置提供建设用地,又能为搬迁农民建新居,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除自用外,结余指标通过跨省交易,能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助力我县全面脱贫致富。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规范操作、先易后难,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原则
(一)合理确定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根据我县实际,各乡镇要结合旧宅腾退、乡村振兴,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尽快完成排查摸底,编制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可行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拆旧复垦规模等内容,确保做到“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二)用足用活政策,扎实开展排摸。一是注重与易地搬迁旧宅腾退相结合。根据《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村的安置区用地已通过增减挂钩立项拆旧的安置模式设置到位,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年内必须完成工作任务。村庄(农户)搬迁和复垦工作完成后,要按照增减挂钩立项拆旧-建新模式及时组织报批、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搬迁复垦任务。二是注重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要求,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布局,整治农村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将闲置废弃的“空心村”“空心房”拆除到位,打造“产业发展、环境整洁、功能完备、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三是注重与全域无垃圾整治活动相结合。按照全域无垃圾整治活动提出的“全面治理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棚圈乱搭、房屋乱建等突出问题”的要求,结合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各乡镇要对乱修乱建的棚圈、房屋等摸清底子,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四是注重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结合。充分发挥增减挂钩政策作用,优先安排立项规模,解决安置区用地指标;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贫困户,要因地制宜制定搬迁避让方案,有步骤地推进旧宅复垦。
(三)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分工协作。本次项目实施以会宁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具体由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负责,全力做好拆迁、腾退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其他涉农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配合落实。在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工作中,要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实际,在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建设。
(四)依法依规实施,保障农民权益。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涉及到群众利益,必须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进行听证、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做到复垦前群众愿意、复垦中群众参与、复垦后群众满意。
四、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节余指标的跨省交易,探索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新思路,建立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和充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有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大沟、甘沟驿等28个乡镇,拆旧面积初步统计为56.6097公顷(849.1455亩);拆旧范围包括旧庄老院、工矿企业、学校、村址等建设用地。
五、工作步骤
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2020年7月)。通过中老年人易于接受的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青年人易于接受的微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土地复垦法律政策和增减挂钩项目基本情况,提高全社会对增减挂钩工作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
各乡镇负责组织人员对已确定旧宅基拆除的范围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对范围内的拆旧地块逐村逐户清查清理,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了解居住现状和户主的复垦意愿等详细情况,制定拆除方案,对地块进行编号,照相记录拆除前建筑,做好拆除复垦准备。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扶贫办、发改局(易地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编制实施方案(2020年8月)。自然资源局要以三权发证和农房补调工作为依据,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做好前期调研、资源潜力分析和现场踏勘论证,确保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会宁县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初审工作;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逐级申报并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施工设计,设计完成后交由各乡镇按照投标程序组织施工。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扶贫办、发改局(易地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实施(2020年8月至10月)。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拆迁安置和权属调整方案,召开群众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好项目公告、听证、公示等工作,及时排查和调解矛盾纠纷,确保于10月30日前完成本乡镇范围内的拆旧地块复垦任务,逐步恢复土地的种植生产能力,验收时将按实际复垦拆旧地块面积计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项目公告制、项目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扶贫办、发改局(易地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总结验收(2020年11月至12月)。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验收办法》和《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乡镇村组开展地毯式的查漏补缺,力争一次性通过省、市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地块,及时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上图入库报备。项目最终验收后,按期内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各乡镇要做好项目档案的移交归档管理,对建新拆旧面积、挂钩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指标进行全面登记、汇总,建立完善项目数据库,加强信息化管理。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扶贫办、发改局(易地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好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建新项目区的选址、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信息数据库建立、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有偿交易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要做好辖区拆旧区农户的摸底调查、拆迁丈量登记、拆旧户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吃透国家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相关土地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推动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三)统筹协调,保障资金。本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协调,项目具体实施机构负责筹措。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由县自然资源局按工程进度分期划拨,县财政局严格监管,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四)严肃纪律,强化考核。要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内容,按照“多垦多补、少垦少补、完不成任务处罚”的原则,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摸底、拆除、搬迁、复垦等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乡镇,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旧宅拆除、搬迁、复垦等任务的乡镇,予以一定的处罚;对完成任务速度快、质量高、面积大、交易多的乡镇,提高奖励比例,实行阶梯式奖励,多垦多奖、少垦少奖。要加大对增减挂钩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及时跟踪检查工作进度,对推诿扯皮、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