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分解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和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 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GS5083/2022-18817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会政发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日期:2022-03-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

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共计141件,其中代表建议68件,委员提案73件。为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交通运输局等25家单位牵头办理,其他有关县直部门和乡镇协助办理,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为此,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认真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理责任到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对有条件办理的,抓紧办理;对办理有难度的,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不能办理的,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建立健全建议提案接收、登记、沟通、办理、答复、反馈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规范化水平。

三、按期办复,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一览表》《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制一览表》(详见附件1、2),及时对建议和提案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并与本单位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面完成。各承办单位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要确保实现办复率达到100%,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意见的满意率达到100%的办理工作目标。

四、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建议提案交办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指导督查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办要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强化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日常跟踪督办工作,通报办理进度,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动态管理。

五、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各承办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于交办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办理意见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于交办会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备案;当承办单位之间办理意见不一致时,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牵头,会同会办单位,组织代表、委员开展调研、汇报交流等活动,并做好宣传工作。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各会办单位要将办理答复意见提前10个工作日交由主办单位汇总形成代表、委员正式办理回复函,主办单位会同会办单位,组织见面,办理答复,力争满意。同时主办单位在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将办理回复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开。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一览表

2.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制一览表

3.协办单位对建议(提案)会办意见格式

4.主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格式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满意度征询卡

会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附件: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一览表.doc

           附件2: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承办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3:协办单位对建议(提案)会办意见格式.doc

                 附件4:主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格式.doc

                 附件5:办理结果满意度征询卡.doc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