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沟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3411/2021-12519部门:甘沟驿镇
栏目:环境保护来源:甘沟驿镇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21-03-16


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甘沟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沟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7〕44号)、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53号)、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41号)文件要求,强化河道管理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助推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结合甘沟驿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落实河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好河道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的关系,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持河道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全镇实际,坚持统合作,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在全镇境内所有河流、水库,包括淤地坝和重点功能区、环境敏感区、人口聚居区的洪水沟道及河道滩涂、蓄滞洪区等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组建成立甘沟驿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初步建立河长体系;2018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在镇区所有河段设置村级河长。到2020年,全镇河道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河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道水事秩序良好,河流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甘沟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工作站,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分级分片设立河长。针对全镇河道特点,以便于落实主体责任、便于协调解决问题、便于监督考核,统筹流域分布与行政区划,点、线、面结合,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构建严格、清晰的镇、村两级河道管理河长体系。

镇级设立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王清泉担任。祖厉河甘沟驿镇段由甘沟驿镇党委书记王清泉同志担任镇级河长,锦鸡沟甘沟驿镇段由镇长沙显江同志担任镇级河长。小河甘沟驿镇段、谢家沟甘沟段、南岔沟、苦河、东岔河沟、小溪岔河、岩沟河、马莲河沟等其他干流支流、沟道等由政党委、镇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担任河(段)

每条河所在村设立村级河,村级河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

各级主要负责人“挂牌认领”的河段,在各自认领的河段显要位置配设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务、电话、管理范围、管理要求,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督导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

镇属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学习河长制实施的相关业务技术,完成县直对口部门交办的具体业务,加大涉河违法行为巡查密度,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长制实施。

2.河长主要职责。乡镇“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是我镇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段)长”是相应河流河段管理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划界、河道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管理等,负责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解决流域、水系、片区重点难点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的管理责任。镇级“河(段)长”对县级“河(段)长”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村级“河(段)长”对同一河道镇级“河(段)长”负责,落实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承担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负责村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问责。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高耗水和重点取水户节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理。逐步推进美丽乡村、国土、环保、水务、农牧、林业、交通等建设与河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划定登记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建立范围清晰、权属明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倾倒垃圾、私设排污口,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集聚区及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权责,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含禁采区、可采区和禁采期、可采期),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功能区、禁采区河道采砂,维护河道健康生命。监督采砂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砂,推进河道砂石资源有序开采。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及时监督与督促清理河道砂石、废弃堆体、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道原貌。

(五)实施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河道滩涂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乡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推进水生态修复。着力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田轮作轮休、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河还湖还湿,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恢复河流水系的自然连通,改善水生物的自然环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管理保护。加快生态水利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河爱河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河流流域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河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河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河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河段与河段之间建立河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河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领导小组要把“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镇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附件: 1、甘沟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负责河流河段河长名单

3、甘沟驿总河长及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4、河湖巡查监管记录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