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GS1844/2021-12213 | 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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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3-18 |
一、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1.主要职能。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供水等方面工作,主管人民防空、房地产业、建筑行业、供热行业、燃气行业、物业行业等,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1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0个,本年无变动。下设会宁县人民防空工作站、会宁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会宁县园林局、会宁县市政管理所、会宁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会宁县动迁安置服务中心、会宁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会师广场管理所、建设设计规划室10个事业单位。现有各类编制82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57个(含1个自收自支、10个差额)、项目人员编制13个。现有在编人员77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65人)。
二、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95.93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4095.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8.85万元,增长64.91%。预算支出409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8.85万元,增长64.9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93万元,本年支出1135.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20101)137万元,机关服务(2120103)442.4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58.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7.5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705)387.6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5.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7.95万元。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5.93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00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34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17.15万元,工会会费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4.1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35万元,住房公积金58.17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65万元,其中:办公费17.1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维护费3万元。
5.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20年采购总安排为10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所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及城市建设管理维护费1220万元,环卫所城市环境卫生700万元,园林局城市绿化及管护费410万元,污水厂污水处理厂运营480万元,住建局“一厂四站”运营费150万元。
8.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4095.93万元,预算总支出4095.93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