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县级政策解读

《会宁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县级政策解读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6-03 20:40:49 | 阅读: 542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实施新的粮食安全战略。党的十九大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近年来,国家实施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对粮食安全应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提高全省粮食持续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我们参照省、市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87号 );

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20年4月27日)。

三、出台目的

为了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快速、高效、有序做好突发粮食公共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出台意义

 保障应急状态下的原粮及成品粮(包括食用植物油)正常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善后处理、应急保障和附则等9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应急状态等级划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5个方面阐释《预案》修订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其中:按照粮食供给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我县根据粮食应急状态划分为Ⅰ 级(特别重大)、Ⅱ 级(重大)、Ⅲ 级(较大)、Ⅳ 级(一般)四个级别,预警信号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及职责。建立县粮食应急指挥工作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处置粮食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3方面。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分为市场监测、预警、应急状态确定及发布3部分。县发改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监测信息组织分析、汇总,上报。当粮食安全事件已经发生,尚未达到 Ⅳ 级标准时,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布 Ⅳ 级预警信息;超过 Ⅳ 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 Ⅲ 级标准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 Ⅲ 级预警信息;达到并超过 Ⅲ 级及以上预警标准时,由县政府发布 Ⅲ 级预警信息,并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2部分。确认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容包括县级应急响应、乡镇应急响应、指挥及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终止等。

第五部分是善后工作。分为评估总结和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2部分。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分析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分为粮食储备、保障系统、责任与奖惩3部分。

  第七部分是附则。本预案有自发布之日(2022年5月31日)起实施。  

  预案包含2个附件,会宁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和。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