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会宁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农村公路是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提供服务最普遍、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发展,在关于扶贫开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中,反复强调农村交通发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特别是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8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33号)等文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会宁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于2021年7月18日全文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有4项,分别从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改革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县乡村三级职责划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县级养护补助资金。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参照成立领导机构,并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对县级政府的绩效管理。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乡镇负责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村道和自然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村委会成立村道、自然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组织,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管理养护工作。
《方案》主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筹措标准、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成品油税改革资金落实相关精神,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且不得用于新建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通车里程筹措,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0.3万元,省、市、县按照1:1:8比例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要深刻认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发展各项任务,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