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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部门:商务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会宁县商务局 | 作者: | 日期:2021-07-30 00:00:00 | 阅读: 3063

局属各中心、所、各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近日,南京、湖南、云南、四川、辽宁等地连续报告多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县先后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县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位,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商务部门的安排要求落实到位,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人物同重”。

二、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局属各中心、所、各股室要严格按照《会宁县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业务指导,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企业职工推送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督促员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二)开展专项排查,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局属各中心、所、各股室要对各自分管商贸流通领域进行排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自查,尤其是对来自南京、湖南、云南、四川、辽宁等中高风险区外来人员(包括外出返乡的农民工、学生、经商等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等)开展排查摸底,填写上报会宁县商贸流通领域人员排查和管控情况统计表。

(三)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正常运行秩序。按照“四方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冷链食品进出监管总仓禁止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冷冻肉食品流通销售,依法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测和上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合账等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商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流转可查。同时,落实人员出入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控措施,加强经营场所清洁、消毒、通风等日常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密切关注本企业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及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如发现市场运行异常或疫情新动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商务局报告。

 

附件:会宁县商贸流通领域人员排查和管控情况统计表。

 

 

会宁县商务局

                           2021730

会宁县商贸流通领域人员排查和管控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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