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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会宁县委政法委 | 作者: | 日期:2021-03-17 00:00:00 | 阅读: 5710

 一、会宁县委政法委概况   

1、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工作机关,其主要职责共十条,分别是: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2. 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3. 组织开展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统筹推进政法各项重大工作4.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5. 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公正执法的具体措施。6.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营切配合,督仪落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雄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7. 负责指导政法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8. 指导乡镇开展政法工作。9. 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0. 有关职责分工。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个,本年无变动。  

县委政法委基本情况:会宁县委政法委是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20名(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4个,现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在岗职工15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4人)。下设办公室、综治协调指导室、维稳协调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下属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经费形式均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65.3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365.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63万元,增长33.8%。预算支出36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63万元,增长33.8%。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两名。增加工资经费13.74万元和增加县列专项110万元。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31万元,本年支出365.31万元,其中其中:行政运行(2013101)303.18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1.74万元;县列专项181万元(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36.9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110万元,村、社区综治信息维护费20万元,综治维稳专项经费14万元)。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31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5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6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5.72万元,工会会费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1.74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会宁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90.72万元,其中:办公费8.72万元,工会会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维护费167万元。

5、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

6、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采购总安排为3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65.31万元,预算总支出365.31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1年部门公开表.xls

2021年预算绩效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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