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行力度 努力解决执行难题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7-03-09 08:59:11 | 阅读: 13798
强化执行力度 努力解决执行难题
——会宁县法院执结一起房屋腾迁案
2017年3月3日下午3时,一起房屋腾迁案圆满执结,被执行人张某所占房屋内全部商品腾出并办理了移交手续,拖欠的房租、电费、暖气费,因强制执行产生的公证费、搬迁费及执行费等共计18000元全部缴纳。
2016年4月26日,会宁县法院以(2016)甘0422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某于2016年6月30日前腾出承租原告姚某的房屋,并承担拖欠的房租。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主动履行义务。7月1日,申请执行人姚某依据上述民事判决书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张某腾出房子。会宁县法院先后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其间,会宁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工作,争取通过调解解决此案,在和解执行未果后,会宁县法院于2016年11月29日发出公告,责令其限期腾出房屋,但被执行人张某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有条件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因本案涉案房屋地处县城繁华地段,人员车辆密集,可能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而且执行房屋腾出涉及房内全部商品搬出及保管,加之被执行人情绪激动,造成执行难度比较大。为了确保执行工作程序规范、公正执行、顺利执结,我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2017年3月3日上午9时,会宁县法院共出动警车3辆,执行干警19名,携带警具、警械及执法记录仪,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公证人员在现场进行公正,县电视台全程录像,交警及公安民警现场疏导交通、维持秩序,至下午3时许本案得到圆满执结。
本案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吹响的一次执行攻坚战号角。会宁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强化了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执行方法,尤其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题,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会宁县人民法院 杨云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