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民政局关于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冲刺清零包抓乡镇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 GS1809/2019-9846 | 部门: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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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 | 2019-08-2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兜底保障冲刺清零行动会议精神,推动兜底保障存在问题全部清零,切实发挥好民政部门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职能,经县民政局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包抓乡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
(一)时间安排。2019年8月13日起。
(二)人员分工。抽调民政局干部28人,成立包抓工作组,每名干部包抓一个乡镇,责任到人,推动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总包抓人:
韩 侃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包抓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抓农村低保“漏保漏兜”问题。督促包抓乡镇对2018年底以来退出农村一、二类低保范围的人员进行“回头看”,对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退出农村低保范围的一、二类对象有理有据;调整至三、四类的原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对因突发变故重新符合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或农村特困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单人户施保条件的对象,要及时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供养范围。
(二)抓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落实。督促包抓乡镇全面排查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整改因监护、保障和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特困人员生活居住环境脏乱差,基本生活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督促落实乡、村干部走访探视制度,解决监护责任书“一签了之”、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等未落实监护责任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危房或彩钢房的问题。
(三)抓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包抓乡镇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全面排查和解决已办理残疾证且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两项但只享受一项以及未按标准发放等问题;排查符合条件,但未办理残疾证导致无法享受“两项补贴”的问题,并督促乡镇及时向残联提供相关信息。
(四)抓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系统使用。督促包抓乡镇加强农村低保档案管理,集中力量对低保档案和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彻底完善。要准确调查核实有关信息,认真填写保障对象审核审批表,不能出现大量的信息空白,不能以盖章方式替代审核或审批意见,也不能出现审核和审批意见“一字清”,更不能随意编造,导致出现逻辑关系错误等问题。行政文书不全、缺失的,要抓紧补充完善,不科学、不规范的,要尽快修改调整,还要充实有关佐证和备注材料,确保档案信息、信息系统信息和保障对象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包抓乡镇责任制,是县民政局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从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出发,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统筹作出的安排部署。各包抓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包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各包抓干部要深入一线抓好督促落实,真正将兜底保障清零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取得实效,兜底保障问题不清零,包抓责任不脱钩。
(三)积极配合实施。各包抓乡镇干部要及时与县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及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衔接沟通,协同开展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反馈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责任追究。县民政局将对包抓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抄送县委、县政府及纪委监委,推动整改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乡镇,在国家考核验收和各级暗访核查中被通报的乡镇,将对相关包抓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