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 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1809/2020-9778 | 部门: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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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12-16 |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城市社区规模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12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社会、服务居民、服务发展为宗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社区规模调整优化工作,充分发挥好城市社区在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为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依法开展。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计划、按步骤、依程序组织实施社区规模调整优化工作。
——乡镇为主,统筹推进。强化乡镇在社区规模调整优化中的主体责任和社区建设的属地责任,统筹谋划社区规模调整优化工作,促进公共资源在社区间的均衡配置,推动社区建设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和辖区单位共驻共建共治、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建设合力。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社区协商民主,创新居民自治形式,强化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拓展社区整体服务功能,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社区规模。以社区规模调整优化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困扰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通过调整优化,全县城市社区规模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工作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场所和设施更加完备,服务居民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社区现状
全县现有24个镇4个乡,33个城市社区,284个村99个居民小组2080个村民小组。县城市规划区:共有12个城市社区49个居民小组15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0482户104450人、流动人口26464户62871人,其中,会师镇有8个城市社区40个居民小组10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26877户90309人、流动人口25530户60071人;柴家门镇有4个城市社区9个居民小组5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605户14141万人、流动人口934户2800人。建制镇政府驻地:共有21个城市社区50个居民小组3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3.24万人、流动人口1.16万人,其中:郭城驿镇5个城市社区,河畔镇、头寨子镇、甘沟驿镇、太平店镇、侯家川镇、中川镇、翟家所镇、四房吴镇、新塬镇、刘家寨子镇、大沟镇、汉家岔镇、白草塬镇、韩家集镇、杨崖集镇、老君坡镇等16个建制镇政府驻地各1个城市社区。
三、县城市规划区(会师镇、柴家门镇)社区调整方案
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原则,每个社区管理辐射居民一般控制在1500户至3000户(不包括非城区社区),重点对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和布局规模不合理的社区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划分社区范围。
(一)对管辖人口3000户以上的会师镇广场社区、东山根社区、钟鼓楼社区、校场社区等4个大型社区调整分设,共新增社区5个。
1.将会师镇广场社区(8469户27536人)调整分设为广场社区、汉唐街社区、文昌社区、状元城社区,广场社区予以调整保留,新增设汉唐街社区、文昌社区、状元城社区等3个社区:
(1)广场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征中路、南至枝阳街、西至会师北路、北至砚台路,面积0.45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广场、枝阳街、新时代、城市花园、御景园、砚台路、北关东路、校场西路等8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354户8474人,流动人口2252户4756人,事业单位8家,商业网点271家。
(2)汉唐街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祖厉河、南至会师桥、西至西岩山脚、北至寨子路,面积1.55平方公里(将西雁社区寨子路以南区域60户228人划分给新设立的汉唐街社区)。管辖规模:辖正大明园、恒顺家园、汉唐街、皇城1号、兆祥、范坡社等6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173户9031人,流动人口2420户5152人,事业单位2家,商业网点186家。
(3)文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会师北路和滨河东路、南至会师桥、西至祖厉河、北至文化路,面积0.58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天润苑、北关、钟鼓楼安置小区、状元府邸、颐园水景等5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470户4943人,流动人口2854户5423人,事业单位4家,商业网点247家。
(4)状元城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征中路、南至砚台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至文化路,面积0.75平方公里(将校场社区长征中路至滨河东路区域333户958人划分给新设立的状元城社区)。管辖规模:辖雨浓嘉苑、学府花园、校场西路、北河坪廉租房、中天、光明等6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1865户6274人,流动人口1704户4322人,事业单位6家,商业网点213家。
2.将会师镇东山根社区(3133户10444人)调整分设为东山根社区、颐园坪社区,东山根社区予以调整保留,新增设颐园坪社区1个:
(1)东山根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东山根、南至东山脚与通宁街交叉路口、西至长征中路、北至砚台路,面积0.39平方公里(将校场社区砚台路以南至鸭障沟区域(390户1565人)划分给东山根社区)。管辖规模:辖盘旋路、东冠壹堡、花苑小区、南关东路、恒伟、枝阳台、东城巷、农副公司、会师、砖瓦厂一巷、砖瓦厂二巷等11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200户7631人,流动人口2224户3867人,事业单位11家,商业网点225家。
(2)颐园坪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东河村界、南至祖河、西至长征路、北至东山脚与通宁街交叉路口,面积0.45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秀水苑、瑞林苑、福地巷、东关、恒宇嘉园、华丽等6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1323户4378人,流动人口2482户5039人,事业单位4家,商业网点183家。
3.将会师镇钟鼓楼社区(4684户14215人)调整分设为钟鼓楼社区、圣地园社区,钟鼓楼社区予以调整保留,新增设圣地园社区1个:
(1)钟鼓楼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征中路、南至文化路、西至祖厉河、北至广场南路,面积1.2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北河坪、北坪苑、钟鼓楼、恒地等4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900户8977人,流动人口454户1387人,事业单位8家,企业、商业网点83家。
(2)圣地园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征中路、南至广场南路、西至祖厉河、北至寨子路,面积1.28平方公里(将寨子社区寨子路以南区域(670户1702人)划分给新设立的圣地园社区)。管辖规模:辖兆烽、新天地、西湖庭院、金泰等4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454户6940人,流动人口63户249人,事业单位25家,商业网点109家。
4.将校场社区(3609户9895人)长征中路至会师北路区域(333户958人)划分给新设立的状元城社区,砚台路以南至鸭障沟区域(390户1565人)划分给东山根社区,校场社区予以调整保留。
校场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砚台山脚、南至砚台路、西至长征中路、北至紫薇山脚,面积0.71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信合嘉苑、教场、中庄、庙坪、周家地、安居苑、砚台山等7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2886户7372人,流动人口3319户10653人,事业单位5家,商业网点183家。
(二)对管辖范围界线不清、服务半径相互交叉的城市社区适当调整并保留。
1.将枝阳社区(2323户8824人)长征中路以西、文星街以南区域(519户2590人)划分给会师门社区(805户669人),枝阳社区、会师门社区予以调整保留。
(1)会师门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会师南路经文星街至长征中路、南至祖厉河、西至会师大道、北至会师桥,面积0.68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会师路、西河沿、汇福广场、文星街、学府名苑、南关西路、南河苑、滨河苑、长征南路、南关社、西河社、西关社等12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1324户5259人,流动人口740户3029人,事业单位5家,商业网点356家。
(2)枝阳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征中路、南至文星街、西至会师南路、北至枝阳街,面积0.32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延安街、南城巷、会师南路、卫生巷、民生巷、长征中路(北)、长征中路(南)、商贸城、文星街等9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1804户6234人,流动人口1067户4463人,事业单位36家,商业网点816家。
2.将管辖范围相互交叉的柴家门镇西雁社区和寨子社区适当调整,柴家门镇西雁社区寨子路以南区域(60户228人)划分给新设立的汉唐街社区,柴家门镇寨子社区寨子路以南区域(670户1702人)划分给新设立的圣地园社区。
(1)西雁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祖厉河、南至寨子路、西至西岩山脚、北至会北路,区域面积6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西雁、莲花苑等2个居民小组和北十里铺、河西2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745户7237人,流动人口:89户186人,事业单位7家,企业、商业网点67家。
(2)寨子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紫薇山麓、南至县妇幼保健院经长征北路至寨子路、西至祖厉河、北至科技路,面积1.21平方公里。管辖规模:辖教育港、寨子等2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103户489人,流动人口52户158人,事业单位1家,企业、商业网点18家。
3.对于目前规模较小,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具备长远发展条件的“城郊型”社区柴家门镇二十铺、金湾等2个社区,和管辖人口规模适中的会师镇桃花山、月牙堡社区等2个社区,根据工作实际不作调整。
四、重点任务
(一)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条件。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将社区活动阵地和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规划。妥善落实新建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继续加大社区活动阵地、服务场所建设投入力度,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m2、社区活动场所不低于200m2,调整新增的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由县民政局牵头,通过购买或争取项目解决。
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服务设施或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政府负责建设或通过调剂、置换、整合、购买、改造、扩建、国有资产划拨等方式解决。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委会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新建小区验收时,应吸收所在地镇政府参加,将配建的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同步移交所在地镇政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
(二)加强专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管辖居民10000人以上的配备社区工作人员15-17名,居民5000至10000人的配备社区工作人员10-12名,居民5000人以下的配备社区工作人员8-10名。社区一般设党组织书记1名、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设副书记1名,专职委员2名;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增加1名副主任职数,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人员选配。民政、人社、卫健和残联等部门要向社区配备社会救助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监督协管员、残疾人联络员等工作人员。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会工作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凡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给予津贴补贴或提高岗位等级和薪酬。(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各乡镇党委)
(三)健全社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办公经费按当年省市要求补助标准执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和专职委员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当年现行村干部报酬标准待遇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社区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按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薪酬由聘用部门承担,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
(四)做实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完整覆盖、人员相近、地缘相邻、便于服务、无缝对接、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社区工作人员配备实际,以居民小区或楼栋为单位,合理划分网格,配备网格员。对社区内较大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宗教场所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划分为专属网格。在此基础上,与现有的城市楼栋长管理模式相结合,完善“三级网格四级管理”运行模式,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确保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采取社区指派、调配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社区网格工作力量,动员在职和退休党员干部、志愿者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推动党员在网格中发挥作用。实施“以房管人”,动员城镇居民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小区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
(五)强化社区物业服务。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及时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整治,创造条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物业收费,逐步实行物业管理。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
(六)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将政府不必直接组织实施或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可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一些具体事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企业或社会组织组织实施。对暂时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又确需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
(七)推进社区工作减负增效。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应由上级职能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社区承担,确需社区协助的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原则,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全面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加挂的牌子和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全面梳理面向社区的各类达标、考核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项目。出台社区减负指导规范,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建立“四个清单”(即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设立机构牌子清单、社区开具证明清单、社区达标考核创建清单)。清单内容确需增加的,须经区县党委和政府审核把关。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智慧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
五、方法步骤
社区调整优化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阶段(2020年10月)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对社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我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方案,拟定新社区名称。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
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各项工作要及时跟进,讲清讲透目的意义,明确调整目标、调整范围、工作要求、时间步骤、组织保障,形成合力共抓、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通过集体决定、请示批复、班子组建、依法有序完成社区规模调整优化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
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要求,完成新社区组织档案资料、各类印章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整理、更换、移交等工作。建立健全新社区各类组织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新社区组织各类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规划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委编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政策保障和资源调配,共同协调做好工作。各责任配合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相关镇党委要把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总体规划,及时解决重点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注重统筹兼顾。各部门要把社区优化调整与推进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衔接有序、协调推进。把社区优化调整与易地搬迁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移民群众向移民地社区融入。把社区优化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使用,统筹考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合理规划、集中实施、共享使用。
(三)营造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把宣传引导贯穿到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作悬挂标语横幅、编发宣传“小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政策,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各镇要实施舆情监测机制,强化对舆情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和舆情,第一时间掌握真相、消除影响。
附件:会宁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会宁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桐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苏文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军江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怀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睿阳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柴晓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彦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光远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韩 成 县委编办主任
芦 慧 团县委书记
刘海莉 县妇联副主席
韩 侃 县民政局局长
周国强 县发改局局长
邢欢民 县人社局局长
李振华 县财政局局长
王池柳 县教育局局长
李树森 县科技局局长
马新生 县司法局局长
马永强 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负责人
祁虎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继 县住建局局长
张 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继军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洋基 县卫健局局长
董清芬 县残联理事长
任碧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鹏军 县城市开发办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韩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任工作者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