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GS3623/2020-9749部门:汉家岔镇
栏目:社会救助来源:会宁县政府
作者:日期:2020-02-26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现将《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省脱贫攻坚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冲刺之年。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根据《甘肃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制定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各级医保部门要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和强化攻坚责任。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四不摘”和“三落实”要求,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坚决完成医保扶贫硬任务

(一)确保参保全覆盖

持续将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作为医保扶贫的硬任务和底线性指标。以扶贫办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对参保缴费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扶贫系统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时纳入参保。

(二)确保参保资助政策全落实

1.严格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2.及时实施参保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后次月内参保资助到位。各地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参保的同时,动员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积极参保并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其中,全额参保资助对象由县级医保部门在缴费期内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并将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信息推送税务部门。

3.实施资金倾斜。继续在资金拨付上向“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予以倾斜。

(三)确保待遇全享受

1.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原则。按规定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财政予以拨付。

2.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全省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补偿比例较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

3.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不低于70%救助比例实施救助。

4.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并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衔接,通过综合施策,使得了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有保障。

(四)稳定“一站式”结算

做好市域内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将具备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功能作为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五)巩固村卫生室即时结报成果

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排查解决影响村卫生室即时结报的因素,确保村卫生室实现即时结报并长期稳定。

(六)夯实医保扶贫工作基础

实行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相结合的办法,逐级逐项建立健全医保扶贫台账。通过分级分类分片对75个县医保扶贫干部全覆盖进行培训。

(七)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

创新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八)持续改善基金收支平衡状况

通过强化基金运行分析、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市级统筹配套政策和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努力改善基金收支平衡状况。

三、坚决落实脱贫攻坚新部署

(一)实施挂牌督战

对未摘帽的宕昌县、西和县、礼县、通渭县、岷县、东乡县、临夏县、镇原县等8个贫困县、未退出的394个贫困村、未脱贫的17.5万贫困人口以及影响脱贫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挂牌督战。

(二)开展冲刺清零后续行动

对照《医疗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彻底查漏补缺。

(三)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上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地区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考核验收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坚决完成问题整改

坚决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与我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出的问题、督查检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媒体暗访、信访举报核实的各类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梳理归类、一体推进、一体整改,确保整改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坚决做到脱贫攻坚“三落实”

(一)加强责任落实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各级医保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工作任务再分解、再细化、再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二)推进政策落实

各市州抓好市级统筹政策实施,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六统一”要求;规范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强化基金绩效管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有效促进政策落实。

(三)强化工作落实

继续通过与卫生健康、民政、扶贫、人社等部门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力量,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底数,实时掌握参保状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