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城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

索引号:GS5207/2018-9643部门:郭城驿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郭城驿镇
作者:日期:2018-04-30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为实现2018年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机构、目标责任体系和各项制度机制,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形成;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各村(社区)、各行业、各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排查工作全面彻底;有力推进侦查破案、深挖打击‘保护伞’等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不断深化宣传动员工作,对黑恶势力人人城喊打的浓厚氛围全面深化”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工作措施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一是迅速部署启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科学谋划和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社区)、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县、镇安排部署,在1月25日启动专项斗争,坚持边学习贯彻、边安排部署、边开展行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中心主任、各村(社区)支书、驻镇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三是构建方案体系。镇党委、政府制定《郭城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加强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各村(社区)、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定专项斗争2018年度工作方案,并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抓制度执行,强化业务培训。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围绕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目标,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省上制定出台的扫黑除恶线索移交反馈、目标管理考核、督导检查、信息通报、挂牌督办、案件会商、责任追究等制度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异地用警、异地办理、异地羁押、提级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深入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广大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提升业务能力。

(三)抓工作落实,强化线索模排。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扎实开展线索摸排,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靠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驻镇单位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工作责任。要坚持情报先行,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发现线索。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要加强协调配合,组建专职队伍,抽组专门力量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摸,要对近年来侦办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刑事治安案件中串并分析,注重从已经办理的个案中串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的明察暗谤,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检举据发线索的深挖工作。要注重从干预村级“两委”和村务监督委会选举、宗教干预公共事务、宗教势力活动,垄断或非法占有集体资源、盘踞操控行业市场及娱乐场所等问题中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及其后面的“保护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现在开始,要推动在全镇形成调查排摸黑恶势力线索及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热潮。要严格落实“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6月份起至12月底前启动“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辖区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未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和相关线索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向镇党委作出“辖区无涉黑涉恶问题”的承诺,签订承诺书。

(四)抓依法打击,强化案件查办。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摸排掌握涉黑涉恶线索,适时抽组强有力的办案力量,加快线索核查,提高办案效率,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动出击、深挖细查、穷追猛打的高压态势,坚决摧毁一批“村霸”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摧毁其经济基础,确保打击工作“稳、准、狠”。5月、9月和12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收网打击,并同步开展宣传,展示阶段性斗争成果。在年终评估的基础上,镇上组织对村(社区)进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排出次序。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深挖“保护伞”没有实质进展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五)抓反腐“拍蝇”,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执纪监督。镇纪委要立足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相结合的要求,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三类重点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制定并落实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制度,对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及时与综治办协同会商,坚决查清背后的“关系网”和腐败分子。二要深挖“保护伞”。对驻镇各单位、各机关内部与黑恶势力流灌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坚决深挖彻查、严肃处理,要把是否挖出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是否深入的标准,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镇纪委都要深挖细查、全面取证,同步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没有挖出“关系网”“保护伞”的,必须作出承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对侦查办案中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要启动对有关领导和干部的问责机制。

(六)抓重点领域,强化综合治理。在紧紧聚焦中央十类打击重点的同时,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坚决打击违建歪风和非法侵占公共财产乱象。对于纠集民工从事违法违章建筑牟取暴利、违建拆除后组织上访、无端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纳入涉黑对象;对于在城乡特别是城市规划区非法占地、非法倒卖土地3亩以上,违章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纳入涉恶对象;对于非法占地、非法倒卖土地1亩以上,违章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纳入涉霸对象;对于给违建户提供建筑设备或材料的纳入涉乱对象;同时,将农村学校撒并后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一并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进行依法严厉打击,下大力气规范发展环境。着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快“雪亮工程”、综治信息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网格化服务进程,提升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行业、领域、场所,以及“黄赌毒邪”、“盗抢骗拐”等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有的放矢进行整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条件。派出所、工商所要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七)抓基层组织,强化标本兼治。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奔小康“六大行动”、基层党建“强化年”活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镇党委将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摸排评估,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逐一整顿提升。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1+11+X”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二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逐一进行排摸,并建立个人档案。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以及有前科劣迹、混入党内及“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村“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严把选入用入关口,坚决防止“村霸”、“市霸”、“菜霸”等涉黑涉恶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是加强乡村治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各村普遍设立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抓宣传发动,强化氛围营造。一是广泛发动群众。派出所、综治办等站所中心,要采取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建立宣传阵地及微信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宣传发布“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关于公布白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布会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的公告》,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良好局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检举线索的渠道。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要完善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线索受理和办理。按照省上《通告》要求,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奖金,增强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正面宣传,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和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重视舆论引导

二、具体工作要求

2018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之年、开局之年,各村(社区),驻镇各有关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强力推进,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和驻镇各有关单位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家解读、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郭声琨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指导意见》《通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司告》等文件精神,吃透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主动担当,真抓实干,落实好“一把手”责任,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

二要加强党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认真履责、全面参战。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各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三要统一执法思想。全体镇村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学深悟透,准确运用,切实统一执法思想。要把《指导意见》作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权威遵循,落实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切实做到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要突出对“软暴力”行为的认定,在遵循《指导意见》前提下,对办案中涉及“软暴力”的表现形式和认定形成共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四要强化责任查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长时间未挖出“保护伞”的村(社区),镇上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经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并挖出“保护伞”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对因重视不够、排查不深入、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机关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和组织处理,对各自辖区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或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要强化督导考核。要按照周报告、月通报的要求,对各

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滞后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将跟踪督查。镇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赋予考评分值20分,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镇机关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三委”班子及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健全落实督导检查机制,成立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各村(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镇纪委、综治办负责人,要采取分片包抓的办法,加强对各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