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索引号: | GS5198/2019-9482 | 部门: | 平头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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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平头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19-04-16 |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会宁县东部,属于黄土高原沟壑区,临近宁夏海原、固原地震多发区。其中双头村荞岔社和柳树沟村蔡湾社因历年地震引起山体裂缝,若遇强降水或连续降水,易造成山体滑坡。这两处地方曾发生过塌陷,使部分房屋和地表层开裂。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情况,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计我镇地质灾害多发期为每年的4月—10月。这段时间为多雨期,当遇到强降水或者连续降水,可能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塌陷等地质灾害。特别是6月—9月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
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质灾害威胁对象是:山坡下地型低洼处的居民、宅基地、交通线路、输电线路、农田及农田水利设施、牲畜、财物等。
四、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及防范期
根据调查,我镇的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是双头村荞岔社和柳树沟村蔡湾社。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是6月—9月的主汛期,这段时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质灾害的多发期。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各村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教育,齐抓共管,对本村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防治结合,常抓不懈,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村组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努力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镇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要确定具体的监测、预防责任人,并公布于众。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万无一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等部门负责地质灾害责任鉴定,纠纷调处和防治工作的监督。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水利部门要注意汛期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对下游居民的侵害,做出较确切的预报。气象部门要作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各部门防灾减灾。
(三)加强汛前巡查
汛前各村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自然灾害,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组织当地村民委员会进行巡查监测,指定责任心强的监测人,传授其一些基本的监测知识,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各村要重点巡查具有重大潜在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指派专职安全员加强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
(四)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各村要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人值班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零报告的月报制度,公开值班电话,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严禁隐匿灾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治和避让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
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地面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生产劳动时注意安全。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出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的治理方面,因自然因素造成的,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并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
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察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开展。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0943)378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