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有关指标调整的说明

索引号:GS1823/2020-9090部门:财政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日期:2020-08-31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有关指标调整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高效使用资产,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实施,资产月报中增加细化了四部分填报科目:

1.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管理细化,增加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其他货币资金,9月1日开始填报时为四个科目,原来两个;

2.增加资金结余情况,分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经营结余两个科目;

3.增加盘活资产情况,分资产处置的价值、调拨资产的价值、资产处置收益;

4.非流动资产中,细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原值、交通基础设施原值、水利基础设施原值、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四个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