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柴家门镇全面推开农村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GS4158/2018-9022部门:柴家门镇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来源:柴家门镇
作者:日期:2018-11-27

党委发〔2018〕218号

中共柴家门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柴家门镇全面推开农村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柴家门镇全面推开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柴家门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柴家门镇全面推开农村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在何门村开展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初步探索了“三变”+大棚蔬菜的“三变”改革模式和有效做法,“三变”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成效显著,全面推开条件已经具备。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效,加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根据县委县政府全面推开农村“三变”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坚持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总抓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扶贫的主引擎,作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突破口,围绕人、地、资金、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五类要素,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激发各类要素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资源增值,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统筹考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2.坚持政策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农村改革目标不放松、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生态环境不破坏、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充分尊重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综合各方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发挥好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

3.坚持正确方向,注重循序渐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城乡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把握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实效。坚持分类实施,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在总结“三变”试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审慎稳妥推进,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改革中不断破解难题、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体系。

4.坚持保障权益,加强风险防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使改革事项得到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问题,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着力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村农民。

三、主要目标

认真总结何门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巩固改革成效,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原则上2018年底前实现“三变”改革工作村级全覆盖,个别暂不具备条件的村要在2019年上半年前启动实施,2019年总体得到巩固提高,2020年底基本完成“三变”改革任务,实现农村资源增值、闲置资源激活利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拓宽、脱贫致富加快,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1.实现农村资源增值。盘活资源配置,激活发展要素,聚集闲散资金,促进资源向资产转化,提升资源交换价值,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2.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统筹资金项目,搭建股权平台,引导农户将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创新农业规模经营体制机制,培育一批种养、加工、冷链、仓储、物流等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实现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着力打造“股份农民”,让更多贫困户参与,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把农民与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确保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和红利,增强农民在改革中的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全镇稳定实现全面脱贫。

4.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优化乡村治理,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物质基础,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培育集体经济新动能畅通五种渠道,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到2019年,全镇所有村集体经济资产达到10万元以上,7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60%的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到2020年,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其中3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10万元,1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50万元,5%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三变”改革,就是围绕农村人、地、资金、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技术等要素,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方式。

(一)资源变资产

将农村集体土地、林地、草地、荒山、水域和房屋、设施设备等资源资产的使用权,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一是将可变可利用的集体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其使用权入股经营主体,获取股份权利。二是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荒地、荒山、荒滩、荒漠、水域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其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获取股份权益。三是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古树村落、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生产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3.盘活农民自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经营主体,盘活土地资源;引导农民将自有房屋、林权、水权等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资产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取收益。

(二)资金变股金

将村集体资金、农户自有资金、社会募捐投入村集体事业的资金设施,以及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国家政策要求,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

1.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一方面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享有的股金,投入到具有法人资格、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2.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3.村集体资金变为村集体股金。将村集体积累的资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取收益。

4.农户自有资金入股。鼓励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三变”改革,自愿将分散闲置资金拿出入股到有良好经济效益和诚信度高的经营主体,获取股权收益。

5.社会投入资金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国有和民营企业、社会民间资本投入或捐赠用于农村社会发展的各类社会资金或形成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等评估量化为村集体股份,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取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

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艺、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获取土地流转保底收益,又能够就地就近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还能够作为股东分享到股金分红等增值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旅游示范村等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采取“旅游公司+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盘活闲置房舍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更多权能。在2018年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推开,2021年全部完成改革任务,让全县农民群众分享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成果。

五、方法流程

“三变”改革的核心是股份制合作,各村委会可以依据基本方法和操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和试点探索的经验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创新,采取不同形式的“三变”形式、股份合作、经营模式。

(一)合作方式

1.股份合作类型。实行由村集体或农民出资参股经营、由村集体出资控股经营、由村集体出资注册成立经营主体独立经营等不同形式的股份合作。

2.股份联结机制。灵活采取“经营主体+村集体+基地”“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或者“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基地”等多种经营模式,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在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民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联结机制。

3.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利益共享、控制风险”的原则,在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确认评估方式,合理设置和量化经营主体、村集体及农民之间持有的股权结构。个人收益分配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农民个人享有的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集体收益分配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村集体享有的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4.承接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三变”改革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经营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社会诚信度高,须经科学评估和村民会议认可通过。

(二)基本流程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三变”改革的前提。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摸清集体家底,评估确定资产价值,界定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要按2018年底基本完成,2019年全面完成核对补漏、规范管理、巩固提升。一要摸清存量。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账内、账外资产全面进行清理核实,查实存量、价值、结构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并按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二要分清变量。按照“三变”的条件,科学划分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流动性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并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建立投资入股存量资本台账。三要做实确权。按照全面确权和贫困户优先确权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做实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确保村集体组织成员在“三变”改革中的权益。

2.选定产业。产业是“三变”改革的基础。按照“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产业发展思路,推进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围绕牛、羊、驴(黑毛驴)、菜、果、薯、药、粮(小杂粮)等特色产业,以村为单位,立足各自优势和资源特点,结合落实“一户一策”和“两园两率两节点”产业脱贫行动,理清产业发展方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凝练确定产业项目。每村至少有一个特色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至少有2个“三变”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将“三变”模式有机融入所有扶贫产业和“两园”建设中,所有农户都链接到产业上,所有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都建立在产业上。

3.确定主体。经营组织作为实施“三变”改革的承载主体,具有龙头带动作用。要大力培育新型经营组织,重点通过“扶持、引进、新建”三法培育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三变”改革。着重要扶持壮大本土经营主体,也要推广利用国有资本和供销社等集体资产自建龙头企业的“庄浪模式”和外引龙头企业“轻资产”的“德青源”“中天羊业”模式,加快组建国有农发公司,引进大型上市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三变”改革。对具有合作意向的经营主体,经实际考察、择优比选和村民讨论通过后,确定为“三变”改革承载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实现龙头企业覆盖到每个村、每个产业、每个合作社,每个村至少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农户聚在合作社、富在产业链,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村集体多方共赢。

4.核定身份。农民即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三变”改革的主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有资金、闲置资产等投资入股到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三变”改革,实现“三变”改革覆盖所有贫困户。

5.确定对象。根据可变资本权属关系和类别,确定“三变”改革对象。凡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凡属于村集体或村组织成员的可变资本、可经营性资产,凡有意参与“三变”改革的经营组织都为“三变”对象。属村集体资产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受益的范围对象;属财政可变资金入股的,按照《甘肃省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按照政策扶持范围确定受益对象;属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6.落实资金。资金是推进“三变”改革的支撑。根据确定的“三变”改革项目落实资金来源,属财政项目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属自筹资金入股的,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7.商定股比。入股是“三变”改革的核心。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根据确定合作的项目,组织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协商合作方式、合作股份、股值、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

8.签定合同。合同是实施“三变”改革的重要保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文本,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明确合作方式期限、入股人股本情况、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红收益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责权事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须送镇“三变”改革办公室备案。

9.推进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村制宜的要求,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限、产业、责任等要求,协调各方通力合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和“三变”改革。

10.抓好验收。镇“三变”办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及时验收,督促项目资金投入落实,对“三变”工作进展进行考核评估,发现总结典型,查找分析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指导工作开展。

六、重点措施

(一)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坚持全面确权和优先确权相结合,做好成员界定,制定折股量化办法,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以及草业确权等工作,对贫困户优先确权。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土地、林地、荒地等经营性自然资产使用权和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入股,通过股权纽带盘活资源,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合作。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将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建设物业设施,发展物业经济,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产,确保资产安全增值。合理确定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方法,既要体现集体成员的权利,也要防止村干部直接经营企业。

(二)建立资金整合机制。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外,扶贫开发资金可量化到贫困农户),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健全资金使用办法,按投资入股比例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允许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三)建立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按照壮大一批、引进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围绕“牛、羊、驴(黑毛驴)、菜、果、薯、药、粮(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和“一户一策”落实、“两园两率两节点”产业脱贫行动,大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特色产业培育“两育”工程,探索“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市场化园区运行体系,切实把经营主体培育在优势产业上,把产业培育依托在龙头企业带动上。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对农业农村资源、农产品、农业劳动力依赖度高、规模大、实力强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引导其转型转产投入农业领域,参与“三变”改革,让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迸发新活力。鼓励返乡农民工、致富能手、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兴办创办生产性、加工型、商贸型、物流型、乡村旅游型企业与合作社。建立激励机制,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给村集体所有后,由经营主体经营和管护,对承接“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建立产权交易机制。尽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建立农村产权流转村级服务点。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健全交易规则和流程,扩大交易品种,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鼓励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对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农经机构组织评估,评估结果必须按照“三议五会”工作法的民主决策程序,经村民会议确认。

(五)建立融资支持机制。深入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贷款和产业贷款风险担保体系,探索建立“三变”改革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三变”扶贫产业基金、“三变”改革财政补偿基金。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投融资业务的县域规范合规投融资平台、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汇集各方资金资源,牵引培育市场主体。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扶贫和支小再贷款投放,切实强化再贷款管理,督促落实利率优惠政策。支持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村路、水、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各银行创新开发专门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信贷产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设施温棚、大型农机具、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动产、股权、仓单、保单等抵(质)押贷款。鼓励引导“三变”改革经营主体中的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或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

(六)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做到“三变”改革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形成“保底分红”和“按比例分红”的股份联结机制,确保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股份权益。建立股权收益分配和分红机制,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建立股权退出机制,农民和村集体持有承接经营主体的股份部分,成员内部之间可以依法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探索在非社区的其他集体成员、农民间依法转让。建立合同备案机制,制定规范合同样本,完善股权量化、变更、分红、退出台账,引导合作当事人按协商内容,依法签定合同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坚守政策底线和生态底线,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加强政策监管执行,要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制定适合我镇的配套措施,确保“三变”改革按照政策要求和规范流程操作,防止发生政策性、系统性风险。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明确农民入股经营主体解散、破产后的处理办法。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全程指导农民签合同、入股经营、股权收益等环节。积极防范市场和自然风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支持开发、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的机制,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区域,鼓励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开发适合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积极化解经营风险,增强“三变”承接主体的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

(八)建立“三支力量”支撑机制。加强村“两委”班子、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三支力量”建设。推进党建扶贫思想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市场引领、产业引领、作风引领,为“三变”改革提供人才支撑。大力实施“破三弱、强造血”行动,破解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能力弱、能人带动能力弱、市场带动能力弱的问题,强化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致富能人、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强化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增强村集体和农户的致富造血功能。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优先培养使用、提高待遇保障、表彰奖励、关心支持等正向激励制度,实行考核评价、问责召回等督促约束措施,奖优罚劣,激发驻村帮扶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建立党群创业互助机制。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开展党群创业互助活动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农村“三变”改革,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围绕“抓引领、建园区、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民”的总体思路,以党群互助、党内关怀、抱团创业、降低风险、共同致富为主要形式,通过党群联结、项目联办、资金联筹、生产联管、销售联营、利益联结和互联共推等办法,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党群创业互助平台,确保每个村都有党建示范品牌、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农民致富产业,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三变”改革中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七、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三变”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农村“三变”改革的挑战性、艰巨性,把“三变”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全力推进。全面推开农村“三变”改革以乡镇为主体,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全面推开“三变”改革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办法,推进“三变”改革稳步有序开展。加强督导考核,将“三变”改革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月报进度季督查、半年通报年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对“三变”改革推进成效显著的村进行奖补支持。

(三)注重总结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三变”改革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发现总结“三变”改革中不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放大效应,营造“三变”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三变”改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村干部、村民代表、经营主体负责人知识培训,通过组织外出考察、赴试点村学习观摩、集中培训等方式,熟练掌握“三变”改革具体操作方法,提升推进“三变”改革的能力素质。

附件:柴家门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柴家门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柴晓明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晓峰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张文江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丽君   党建办主任兼组织委员

王彦虎   副镇长

张耀辉   副镇长

武国梅   副镇长

张凤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雁盈   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洹宇   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文   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张登仁   阳坡村包村组长

吴亚娟   党政综合办公室秘书

王  亮   组织干事

柴瑞霞   政府会计

李  莉   预算会计、出纳

高振环   农业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吴亚娟、王亮、柴瑞霞、李莉、高振环负责具体业务。

抄报:县委农工办

中共柴家门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