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 GS4158/2019-9019 | 部门: | 柴家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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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柴家门镇 |
作者: | 日期: | 2019-12-23 |
柴政发〔2019〕169号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示。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培育新型主导产业,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稳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蔬菜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国道247线经济带产业规划建设、国土绿化及乡村治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因地制宜,以“发展大棚蔬菜、拓宽增收渠道、全面脱贫致富”为主攻方向,认真分析地域、海拔、光照、气候、土质、灌溉及劳动力状况,计划在何家门村建设日光温室6座,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抓产业、产业抓覆盖、覆盖抓达标、达标抓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加快全镇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优质种苗,解决蔬菜产业育苗困难,提升全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二、项目建设概况
柴家门镇何家门村位于祖厉河西岸,距会宁县城13公里,国道247线毗邻而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全村总流域面积25.4平方公里,耕地6700亩,其中水浇地3600亩,属靖会灌区末梢区域。辖4个村民小组,576户2361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120人。建设日光温室能够有效解决塑料大棚蔬菜种植缺少种苗的困难,为蔬菜生产的稳产、丰产提供种苗保证,从而实现增产、增收、增效的目的。
日光温室通过“村集体经济+贫困户股息分红”的模式运行,产权一半属于贫困户,一半属于会宁县蔬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后由何家门富民蔬菜种植合作社为区域内100户贫困户提供蔬菜种苗。合作社每年分红不低于500元给村集体经济,6座共分红0.3万元充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分红期限暂定为3年。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柴家门镇何家门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日光温室6座
项目设计标准:净跨度8.5米,脊高4.30米,后墙高度2.633米,后屋面仰角40度,后屋面长度2.573米,后屋面出墙高度3.088米
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19年11月
项目建设资金估算:6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申请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镇政府组织成立了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附后),其主要职责为:
1、带领项目村实施村级规划和项目计划,积极协调县上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指导。
2、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合同内承诺的事项,检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4.加强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和维护,延长项目使用期,使项目建成后发挥出最佳效益。
五、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
1.项目启动。项目领导小组接到批准项目计划后,召开村“三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实施小组要张榜公布项目计划资金、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等内容。
2.确定工程实施单位。对承建单位,要与项目实施乡镇签订具体实施合同书或协议书。
3.监督检查。在镇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资金管理
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帐务规范、专款专用。
七、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及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柴家门镇人民政府日光温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附件
柴家门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彦虎 副镇长
张丽君 党建办主任兼组织委员、何门村包村组长
成 员:李志文 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高振环 农业专干
柴瑞霞 政府会计
王 亮 何家门村包村干部
景元娥 何家门村包村干部
常满仓 何家门村村党支部书记
周阳平 何家门村村委会主任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