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4157/2018-8988部门:柴家门镇
栏目:卫生健康来源:柴家门镇
作者:日期:2018-12-21

柴政发〔2018〕476号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方案,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确保能够及早、快速的扑灭疫情。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处置小组

按照《会宁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会宁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会宁县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能够及早、快速的扑灭疫情。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分管副镇长王彦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设综合协调、疫情排查诊断、疫点疫区封锁、消毒灭源、染疫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后勤物资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十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畜牧兽医站、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管站、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交管所、食药所及疫情发生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统筹调度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排查诊断组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负责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时, 对疑似疫情现场排查诊断,配合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采样,并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林地野猪分布、活动范围及迁徙动态趋势巡查。食药所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进入市场、流向餐桌。

(三)疫点疫区封锁组

由镇安全生产监管站、派出所、交管所配合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落实执法人员设卡布点,严禁生猪及其产品进出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关闭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四)消毒灭源组

由镇畜牧兽医站和卫生院组成,村级防疫员协助疫情发生村落实消毒制度,对疑似染疫的场所、过往车辆、人员等进行严格消毒灭源。

(五)染疫动物扑杀组

由派出所、镇畜牧兽医站、疫情发生村村委会及村防疫员组成,在县上指导下对疫点内所有生猪按规定进行扑杀。

(六)无害化处理组

由镇畜牧兽医站、疫情发生村村委会及防疫员组成,在县上的指导下对疫点内扑杀、死亡猪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后勤物资保障组

由交管所、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负责保障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燃油、挖掘机、车辆、消毒药等物资,扑杀补助款等费用的落实。

(八)现场秩序维护组

由派出所、武装部负责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现场秩序维护、公路载畜车辆引导检查工作。在疫情处置期间,对恶意造谣、传播动物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九)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院负责做好疫区内应急处置及其他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十)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正面舆论引导,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联合组织举办相关宣传活动,普及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

二、划定疫情封锁范围

县政府颁布《封锁令》,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进行封锁。在封锁期内,严禁疫区内易感动物流通、屠宰、交易,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镇畜牧兽医站。

三、捕杀疫点上所有猪

县政府颁布《捕杀令》,严格按照捕杀令对疫点内所有猪立即进行不放血捕杀,尸体全部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拖延和阻挠捕杀工作,对延误疫情处置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监测

对疫区及受威胁区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全面开展临床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从疫点输出或引入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送检,分析疫情来源,评估疫情扩散风险。

五、疫情解除

疫点和疫区应扑杀范围内的所有猪死亡或扑杀完毕,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6周后,经省、市、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农牧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并发布解除封锁令,同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解除封锁后,疫点、疫区范围内生猪应至少空栏6个月。

附件:  1.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组成人员

2.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点

3.柴家门镇非洲猪瘟防控区域图

附件1

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组成人员

综合协调组:总指挥:镇党委书记柴晓明

指挥长:镇党委书记柴晓明

副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晓峰、镇分管副镇长王彦虎、疫情发生村党支部书记

成员:张文江、陈也新、张丽君、武国梅、张耀辉、李洹宇

杜雁盈、李志文、张凤荷、张登仁、罗宗煜、李刚。

疫情排查诊断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凤荷、范立荣、薛鹏飞、王坤泽;食药所:薛瑞芬、王鹏飞、刘雪梅、陈丽君;畜牧兽医站:裴学春、张瑞。

疫点疫区封锁组:镇安全生产监管站:张耀辉、张宝夫;派出所:李刚、连正、魏富国、王晓春;交管所:李亚、丁雄飞;

消毒灭源组:镇畜牧兽医站:裴学春、张瑞;卫生院 :罗宗煜、王义、王龙、张建治、郑清汝;村防疫员:栗作军、贠德昌、张伟、姚恪、寇维军、张学民、赵浴君、李德兵、王守信、王应福、秦修富。

染疫动物扑杀组:派出所:李刚、连正、王晓春、魏富国;

镇畜牧兽医站:裴学春、张瑞;各村村主任:陈旺新、孔维华、周阳平、王宁、柴小军、何宝伟、姚明星、李树阳、杜亚平、何子章、王向东;各村防疫员:栗作军、贠德昌、张伟、姚恪、寇维军、张学民、赵浴君、李德兵、王守信、王应福、秦修富。

无害化处理组:镇畜牧兽医站:裴学春、张瑞;各村村主任:陈旺新、孔维华、周阳平、王宁、柴小军、何宝伟、姚明星、李树阳、杜亚平、何子章、王向东;各村防疫员:栗作军、贠德昌、张伟、姚恪、寇维军、张学民、赵浴君、李德兵、王守信、王应福、秦修富。

后勤物资保障组:交管所:张耀辉、张宝夫、丁雄飞;财政所:杜雁盈、柴瑞霞、李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凤荷、范立荣、李奎、王亮、靳永春

现场秩序维护:派出所:李刚、连正、王晓春、魏富国;武装部:陈也新、白克武;镇安全生产监管站:张耀辉、张宝夫、李亚。

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罗宗煜、王义、王龙、张建治、郑清汝。

宣传和舆论引导组:党政综合办公室:吴亚娟、赵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李洹宇、景元娥;卫生院:王义、王龙、张建治。

附件2

柴家门镇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点

柴门村:处理点1:经度104°59'50.81" 纬度 35°47'39.41"

处理点2:经度104°59'27.65"  纬度35°48'56.22"

何门村: 处理点1:经度104°58'12.58"  纬度 35°47'55.95"

处理点2:经度104°57'50.18"  纬度35°46'40.36"

二十铺村:处理点:经度105° 0'48.30"  纬度 35°46'53.05"

鸡儿咀村:处理点1:经度104°57'59.97"  纬度35°45'32.91"

处理点2:经度104°59'24.38" 纬度35°42'46.58"

樊郭村:处理点1:经度104°55'58.16"   纬度  35°44'33.61"

处理点2:经度104°56'5.65"   纬度  35°45'52.69"

处理点3:经度104°54'15.27"  纬度  35°47'6.53"

处理点4:经度104°56'11.87"  纬度  35°48'12.11"

阳坡村:处理点:经度104°54'37.47" 纬度35°47'56.35"

处理点:经度104°53'35.93" 纬度 35°46'44.39"

小西村:处理点:经度104°53'49.71" 纬度 35°50'13.61"

孙去村:处理点:经度105° 2'40.18"  纬度 35°47'21.02"

寺南村:处理点1:经度105° 6'32.34"  纬度 35°46'33.07"

处理点2:经度105° 6'6.55"  纬度 35°47'57.33"

处理点3:经度105° 5'2.65"  纬度 35°47'29.12"

宝川村:处理点1:经度105° 5'6.93" 纬度35°44'38.54"

处理点2:经度105° 5'37.52" 纬度35°46'15.00"

处理点3:经度105° 6'56.25" 纬度 35°44'36.25"

冯严村:处理点1:经度105° 4'33.33" 纬度 35°44'53.33"

处理点2:经度105° 2'28.72"  纬度 35°45'4.87"

处理点3:经度105° 2'10.08" 纬度 35°45'54.98"

处理点4:经度105° 3'41.46" 纬度 35°45'58.37"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