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开展镇区人居环境和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的通告
索引号: | GS4060/2020-895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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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卫生健康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06-19 |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开展镇区人居环境和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的通告
(第002号)
镇区广大居民、各经营业主、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镇区人居环境,规范镇区交通秩序,彻底消除脏乱差的环境现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抓四促”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字经”工作要求,镇政府决定在镇区范围内依法开展人居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整治重点
(一)“拆”:拆广告牌匾。对陈旧破损的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予以拆除,对不规范、不达标的灯杆宣传牌予以拆除。拆临时建构筑物。对不符合镇区规划、影响镇容镇貌、私搭乱建的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等有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拆违章建筑物。对中川街道、王家店街道及辖区违章建筑物、废弃栏杆等拆除清理。拆废弃建筑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等各类建筑物予以拆除。
(二)“清”:清牛皮癣。主要对沿街的喷绘、宣传画、自喷漆广告等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清占道经营。对镇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清乱堆乱放。对道路两侧、店铺门前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清乱停乱靠。对街道、集市的乱停乱靠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实行集中管制。清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及时清理下水道等设施,推动镇区居民节约用水。清街道垃圾。每天早晚各清理1次街道垃圾,实施动态保洁,保持路面及道路沿线两侧干净。
(三)“换”:换宣传牌。对高低不一、色调不一的灯杆宣传牌进行更换。换门头牌匾。对废旧、影响形象的门头牌匾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更换。
(四)“划”:划停车场。划定停车场,按照半社会化运行模式运行。划车辆临时停靠点。划定车辆临时停靠点,对镇区乱停乱靠车辆由中川交警中队实行管制,规范车辆乱停乱靠行为。
(五)“统”:对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进行统一设计,形成特色突出、色调鲜明、大方美观的镇区风格。
(六)“包”:对镇区环境、管理实行驻镇单位划段负责制,各经营业主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七)“管”:探索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对镇区环境卫生、店铺经营、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
(八)“罚”: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乱扔乱弃等行为屡禁不止者,加大处罚力度。
三、法律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是惠及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镇区广大居民、各经营业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响应,认真对照通告内容,自行纠正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未自行拆除、清理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