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家门镇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5196/2018-8946 | 部门: | 柴家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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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柴家门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04-27 |
柴家门镇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放心消费,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实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以加强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为重点,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镇域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经过努力,使全镇广大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增强,生产者标准化生产技能得到提高,农资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农贸市场100%纳入监管;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国家明令禁止农药、肥料、添加剂等违禁投入品在辖区内销售。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配合县上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甲胺磷、对硫磷、甲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类禁限用农药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的行为,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建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全面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公共服务能力。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环节的监管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行动,对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加大对农业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的监管力度,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严格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对于取得相关条件的企业,要在保证其生产农产品质量的同时,督促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料和产品的采购、销售台账记录,标明原料的来源渠道和产品的销售去向,并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将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基地纳入重点检测范围,并定期监测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场和调运,并依法进行销毁,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四是建立完善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建设,有序有效地配合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能力,保证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农业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快构建“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人员、经费、考核到位。。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QQ、微信、网站等媒体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安全生产、放心消费;要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督促生产者、经营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3、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落实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生产的信息报送,不断完善质量安全评估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柴家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柴家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彦虎 副镇长
副组长: 张凤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 裴学春 业务人员
张 瑞 业务人员
高振环 农业专干
张宝夫 一般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