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拖欠农民工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索引号: | GS3903/2021-8880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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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双随机抽查结果 | 来源: | 人社局 |
作者: | 日期: | 2021-01-07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农民工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及时做好预警化解工作,会宁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0月27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现场约谈各公司法人、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10月23日开始,县人社工作人员对会宁县17个在建项目公司法人、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信访维稳工作约谈工作。约谈中,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就项目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五项制度”落实提出“三个问题、四个要求、五个建议”,进一步加强预防项目发生拖欠工资现象,进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首先,对全县工地统一存在的“陇明公”平台注册运转问题、农民工动态化实名制管理与门禁系统考勤问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问题等问题提出强调。其次,关于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陇明公”银行卡由本人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周期足额发放、每月报送实名制花名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及工资银行代发流水,提出相关要求。最后,建议相关公司对在建项目工地漏管人员进行排查、年关准备应急周转金解决突发事件、对现金发放现象影像资料采集、项目部成立化解农民工劳务纠纷组、年关农民工离场工作综合安排。
(二)实地核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11月3日,对全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全部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集中进行巡查、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通过调取工资发放记录、实地走访农民工,全面掌握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定重点监控对象4家(康家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学府花园工程项目、陇原商场工程项目、皇城一号二期工程项目)。
(三)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欠薪隐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群体性欠薪案件的预警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拖欠农民工工问题,将发现的欠薪隐患等问题及时分解至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办法》实施黄、橙、红三级预警,对欠薪人数多、欠薪金额大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会师大道312线会宁过境段改建工程遵义路支线项目、会宁县陇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花园小区1、2、3楼改建项目、皇城一号二期建设项目2份)从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解决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动态监管预警。充分发挥“陇明公”平台的监控、预警作用,加快信息录入进度,督促辖区内施工企业进一步做好平台项目信息,工资专户信息、农民工实名信息的录入和银行卡绑定等工作,通过平台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欠薪隐患早发现早预警,违法信息及时推送、“五项制度”全面覆盖,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就落实“五项制度”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9份(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会宁县城乡供水工程施工第1、2、3、4、5标段工程建设项目、引洮供水二期主体工程施工63、64、65、66标工程建设项目),将平台反馈的预警信息分解至相关成员单位,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将监管方式从事后向事前转变,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
(五)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县人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强与县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联动,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迅速介入,妥善处置、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隐患、努力使问题不升级、不激化、不蔓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对互联网等媒体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恶意炒作,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通过快手平台发现陇原商场项目拖欠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公司法人,妥善处置拖欠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全县形势总体趋于稳定,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稍有下降,但涉及金额呈现增长势头。这充分说明,我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仍然居高不下。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个别建设单位缺乏资金实力,施工单位企业盲目垫资施工,工程后期周转资金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进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违法分包、转包情况严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将建筑施工项目层层转包,加之主体工程、水电、木工、外墙、钢筋等不同工种,随之产生的各类转包、班组也较多,班组长和农民工多是口头协议,发生拖欠工资纠纷后,一旦包工头逃匿或者不愿清算工资,就会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难。三是“讨薪”问题逐步被异化、被利用,农民工讨薪从真正的讨薪转嫁为自然承包人(小老板)套取更多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利润的假“讨薪”、“挟农民工以讨要承包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讨薪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逐渐从建筑领域向建材行业、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私人建筑方面蔓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坚决守住底线,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二)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变为长效机制,周密安排工作,明确时问节点,做到责任到人、行动到位,督促落实标准化工地“五项制度”,将存在举报投诉、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及时介入,妥善稳控并化解处置。
(三)实施分级预警。对前期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排查期未解决的欠薪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根据欠薪金额、人数时间等情况综合研判,按照红、橙、黄三级实施分级预警处置,逐个建立台账,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账销号。
(四)加大宣传力度。把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