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川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索引号:GS4060/2020-888部门:中川镇
栏目:卫生健康来源:中川镇
作者:日期:2020-12-16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中川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中川镇委员会    中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中川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版)

1.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健康,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稳步向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甘肃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甘肃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会宁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苗头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辖区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求,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建立台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1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强   党委书记

魏宏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赵  玲   副镇长、梁堡村包村组长

梁  羽   卫生院院长

组  员:

卢雄飞   党委副书记、老鸦村包村组长

吴雁杰   副镇长、大墩村包村组长

朱旺利   武装部部长、三岘村包村组长

郭洋明   党委委员、大墩村包村副组长

王  信   副镇长、高陵村包村组长

田阳春   文化中心主任、化合村包村组长

张万军   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糜岔村包村组长

窦  礼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磨村包村组长

李文峰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庙村包村组长

吴  岩   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老鸦村包村副组长

李  刚   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中川村包村副组长

彭丽霞   司法所所长、三岘村包村副组长

梁承绪   中川村包村副组长

胡锦林   梁堡村包村副组长

苗  鹏   镇派出所所长

马彦红   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2.1.1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动员辖区力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根据上级授权,充分利用电话、广播、公告栏、宣传单等手段,及时、客观地向全镇人民通报防控防控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工作职责

①办公室:

主任:赵  玲    副主任:李文峰   梁  羽

成员:张  军    王彦军  李  宁  赵  梅   张彦龙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镇卫计办  

镇卫生院  

②工作协调及信息汇总组

组长:赵  玲    副组长:李文峰

组员:李  宁    王彦娇  张海迪  曹晓燕   赵  梅

张彦龙

负责领导小组联防联控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发热旅客排查、国外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区等地来会人员管控、发热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

③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

组长:梁  羽

组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

负责掌管网络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生健康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各村卫生室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镇与省、市、县及国家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网络畅通,并及时上报。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和)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

④市场监管组

组  长:赵  玲

成  员:邹瑞君  李  宁

负责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流程管理、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⑤宣传及舆情应对组

组长:卢雄飞    副组长:田阳春

组员:张  军   王彦军   陈维俊   杨智伟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各村、各学校、各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⑥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雁杰    副组长:梁  羽

组员:郭洋明    张万军  康家铨   杨春娟   杨亚亚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后勤保障需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合。

⑦社会稳控组

组长:赵  玲    副组长:苗  鹏   梁  羽  马彦红

组员:派出所、卫生院、教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加强研判预警,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负责做好涉事群众安抚工作,协助开展救治工作,对拒不执行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传播不实信息、网络造谣生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处置;维护和保障公路运输畅通;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⑧外事组

组长:赵  玲

成员:李文峰  李  宁

负责做好境外和国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及时掌握疫情严重地区和国家中川籍回国人员身份信息及健康信息;配合医疗救治组做好从疫情严重地区和国家返会人员的留观、救治等工作;负责在丁境外和国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⑨防控督查组

组长:李  强    副组长:魏宏强   马可祝

组员:党政班子成员

负责督导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负责向镇党委镇政府或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在疫情防控中发现的渎职、失职、违纪等问题线索及责任追究。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工作协调及信息汇总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3.2做好体温检测

在镇卫生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疫情期间的体温检测。

3.3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各村要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区返乡、探亲等人员的排查摸底及身体状况的检测,及时向镇防控办报送信息。如发现发烧、干咳等明显症状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安排密切接触人员居家隔离,并向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及镇卫生院报告详细情况,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人员(镇卫生院)经分析研究后将情况报送县防控办,经研究认为确需入院检查的,要协调县疾控中心专用车辆转运,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及时、科学、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3.4抗病毒药物准备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向上级单位提出需求建议。

3.5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

3.6监测与风险评估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负责健全覆盖全镇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工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措施。

3.7宣传教育

宜传组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3.8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4.责任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镇党委、镇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汇报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劳务和物资(车辆、房屋)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5.附则

5.1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更新、修订和补充本预案。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会宁县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标准

     

附件1

会宁县应急响应标准

应急响应标准按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Ⅳ个等级,其中Ⅰ、Ⅱ、Ⅲ三个等级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或终止,Ⅳ级响应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或终止。省市级人民政府启动Ⅰ-Ⅲ级应急响应后,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应管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控任务,直至响应宣布终止。

(一)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标准:境外、省市外或县外疫情存在持续输入风险,县内无输入性病例,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县级统一领导应对疫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团队认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策略:密切关注境外、省市及县外疫情发展趋势,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遵循“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高效处置”的原则,坚持分区分级防控、属地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控制疫情,严防疫情扩大和蔓延,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响应措施:

1.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已形成的疫情防控领导组织体系不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将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现场指挥和工作指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公众关切,做好风险沟通,积极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应对疫情。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载体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并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严格人物同防。坚持把“外防输入”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远端防控、疫情中高风险区来会人员及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管控流程。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及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按照行业防控指南要求,将登记、通风、消毒、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作为刚性约束,及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认真做好员工健康码核验、体温测量、外出备案、缺勤报备等工作。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警察、保安、快递从业者等要做好个人防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详细询问有无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史。严格落实进口及水产食品从运输、储存、销售等产业链涉及的各个环节、所有环境的定期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接触进口冷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戴口罩、戴手套、规范着装,工作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避免污染。开展溯源调查,严格落实进口、外来产品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措施。

3.严格风险管控。细化落实入境和国内高、中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排查摸底、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集中留观等防控措施。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建立入境和国内高中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追踪管理和对接联系机制。认真落实不同风险地区人员管控措施,对所有境外入境来会人员,核验第一入境点集中14天隔离留观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能提供两项证明的,目的地乡镇村组社区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首次核酸检测后第7、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对疫情高风险地区来会返会人员,第一时间集中隔离14天,进行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会返会人员,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目的地乡镇村组社区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首次核酸检测后第7、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对疫情地低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任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或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专车专用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

4.严格应检尽检。将“八类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推动防控关口前移,落实“四早”措施,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所有工作人员7天一次的核酸检测制度。持续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储备不少于10人的核酸检测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检测物资储备,确保全县日检测能力达到1.2万人以上。重点人群6小时内报告检测结果,愿检尽检人群24小时报告检测结果。

5.严格院感防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筛查出的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责”的要求,就地移交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疗。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派专人专车护送至定点医院集中诊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扩散蔓延。要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做到严上加严、细上加细、防上加防。不断细化完善制度、再造流程、充实力量、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继续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医疗物资储备量要满足3个月满负荷运转需要,建立本单位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

6.严格交通检疫。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坚决把好交通工具传播关口。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防控措施。各汽车站要设置规范的发热旅客专用通道和留观室,加强与属地医疗机构对接联系,联合配备检疫人员,全面加强对来自县外重点疫区人员的闭环管控。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确诊和疑似病人,立即在交通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通知前方设有留验站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及时进行临时留观、隔离、留验,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移交。同时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

7.严格监测预警。始终把做好监测预警作为落实“四早”措施,阻止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关口前移,紧盯重点,严把四道关口。严把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关,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传染病首诊报告等相关制度、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检测结果阳性的2小时进行网络直报、12小时反馈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严把药品销售定点监测关,市场监管部门要选择一家在县内有较多连锁分店的药店,每日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强化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及时预警疫情动态信息。严把车站酒店输入监测关,交通、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车站、酒店等认真开展入站、入住人员测温、扫码、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疫区来会旅客及时向属地乡镇上报。严把村组社区日常监测关,认真总结三级网格化管控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防控经验,优化稳定已组建的网格员队伍,持续做好疫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摸底和健康监测。

8.严格风险评估。疾控机构加强新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症候群监测等工作,及早发现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与省市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联系,组织专家团队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态势,提出防控策略及措施建议。

9.严格隐患筛查。各单位、小区、社区、村组等做好进出人员发热筛查,对筛查及发现与疫情有关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就地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及时移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检分诊,对出现症状的隔离诊疗。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采取集中隔离留观措施。对隐匿、逃跑、不服从隔离管理的,公安机关要格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要求,果断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0.严格救治准备。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后备医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督促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充分做好设备、技术、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按照床位总数的10%预留隔离救治病床,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做好隔离病区改造,紧急情况下可启用方舱医院,时刻保持应战状态,确保一旦病例大幅增加,有足够救治容量。统筹调配全县所有卫生人力、场所、设备资源,强化实战演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

11.严格社区防控。指导城乡社区组织等基层一线力量落实三级网格化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防控经验,优化稳定已组建的网格员队伍,持续做好疫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摸底和健康监测,扎实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环境治理及物资准备等工作。

12.严格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及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防控物资及群众生活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储备资金,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13.按照省市应急要求,根据防控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必要的防控措施。

(二)省(市)级三级响应。省(市)级人民政府发布三级响应后,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在坚持做好四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蔓延暴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1.加强社区防控。以村组社区防控为重点,紧盯查人、管人两个重点,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化管控措施,对重点疫区来会返会人员实施地毯式、跟踪式摸排,扎实开展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环境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日常消毒等措施。对重点地区来会返会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组织发动乡镇村组社区干部及辖区医疗卫生人员,在公安部门等全力配合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好重点疫区来会人员排查、上报、留观、隔离等工作,建立外来人员数据库,实行分类精准管控。

2.加强医疗救治。集中优势医疗卫生资源救治重症病人,降低病死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制度作用,统筹医保资佥和财政补助,保障人民群众不因费用影响救治。

3.采取限制措施。采取限制人员聚集等阻断措施,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视疫情发展及上级政府要求,积极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开展以增加社交距离、使用口罩、消毒等基本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为原则的干预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群新冠病毒暴露风险。

4.加强综合管理。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学校、工厂等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正常运转,确保生活物资供给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优先保证医疗卫生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看守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严防疫情流入流出。

5.及时发布信息。按照“依法发布、公开透明、科学规范”要求,疫情信息发布由省政府统一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实施发布。省级发布确诊病例疫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社会公开除患者隐私外的行动轨迹,引导密切接触人员主动就医隔离。

6.开展舆情管控。宣传、网信部门强化舆情应急值班值守,定期召开舆情碰头会,及时分析研判,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舆情平稳。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编写新冠肺炎相关科普知识,在官方网站进行权威发布,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答疑解感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尽量减少与重点区域人员往来,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倡导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7.强化物资调配。加大投入力度,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大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药品、疫苗、器械、试剂防护用品等物品生产、采购、储备,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实行疫情防控物资县级统一调配制度,政府调集全县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8.做好社会稳控。任何单位群体和个人必须接受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调查、采样、检验、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准确提供相关信息情况。对于拒不服从配合者,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应对需要,一旦启动疫区封锁、房屋车辆征用、停工、停市、停课等措施,要做好群众引导和社会层面稳控工作,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抢物资、哄抬物价、操纵群体事件、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9.按照省市应急要求,根据防控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必要的防控措施。

(三)省(市)级二级响应。在省(市)级三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实施“延缓流行速度,压低疫情高峰”的缓疫策略,维持基本医疗服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护脆弱和高危人群,推迟严重流行高峰到来。缓解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流行对医卫生、社会资源带来的压力,降低可发生的严重疫情对常态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运行的冲击,对疫情严重的地区开展援助,搭建临时医院。

1.维持基本医疗服务。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和能力进行评估,对潜在严重流行规模、病例数及增长速度进行预测,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重症监护室、呼吸支持设备及个人防护等医疗物资、医疗卫生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呼吸重症专科医生、护士、检测、影像诊断等)和辅助人员(护工、保洁人员)需求进行评估。制定紧急医疗卫生应对计划,建立分级分诊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轻症患者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征用场所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制定感染控制计划,建立非呼吸感染专业医务人员后备应急队伍,开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监护专业培训;制定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冗余调配方案,有计划次第推迟或暂停非紧迫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建立紧急医疗卫生服务调配指挥机制,监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床位、人员、实验室检验能力测能力等)供需情况,合理配置。制定调配原则和临时征用隔离场所标准和计划。监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试剂、呼吸支持设备、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医疗物资供应,制定分配原则,确定在物资缺乏时优先分配重点区域和机构。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开展殡葬服务资源评估,有效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时规范处置去世患者遗体,充分保障参与遗体处置人员防护物资。

2.维持基本社会运行。保障关键行业、机构正常运行。确定关键设施(机构)和重点岗位清单及优先顺序,根据维持社会运转、社会秩序、城市服务、疫情防控需要,评估关键岗位人员和关键设施的类别及数量,提出设施(机构)重要性、人员脆弱性相应保护方案,制定机构运转计划。优先保障维持社会秩序(党政军机关、公安、消防、军队)、城市生命线(食品、水、电、暖、煤、气)、城市服务(环卫、殡葬等)、社区防控、通讯、交通、媒体等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征募志愿者方式,对城市生命线系统建立人员后备支援方案。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作用,开展涉疫人员转运、涉疫场所消毒、转运防疫物资等工作。提出医疗物资、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类别清单和估计需求量,保障医疗卫生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活动正常开展,满足基本供应,保障物资运输通畅。维持市场秩序,稳定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物价,避免哄抢行为,保障群众生活和防护必需品正常供应。

3.保护高危人群。制定发现、管理脆弱和高危人群的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区提前对辖区内孤、老、病、残、孕及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重点关注他们的监护照料情况,协助属地政府保障其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增加社会稳定,减轻社会负担。堂到影响时提供生沽助,增加社会棍足,减社会负担。重点关注看守所、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和生活物资的统一配送,加强防护措施,预防特殊机构暴发疫情发生。

4.划定控制区城。疫情暴发、流行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宣布疫区范围,实行强控制措施,严控人员进出,实施疫区封锁,封锁可能导致干线交通中断的,报请省人民政府决定。

5.严管重点人群。做好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制定疫情快速增长病例管理计划,对确诊病例实施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外来入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感染防护指导等。在交通工具及公共设施、场所实施体温筛查措施。

6.采取限制措施。制定学校、托幼机构、工作场所等集体单位防控方案,评估聚集性疫情发生后的风险,适时采取不同规模和持续时间的停工、停业和停课措施。限制或减少集会和团体活动。限制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度。减少人员流动,评估疫情形势,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发布旅行提示,减少和限制人员进出。鼓励居民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7.传播健康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科学消毒,标准防护。

8.实施舆情监测。开展舆情监测,注意一线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心理压力,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干预。

9.请求省市支援。请求省市派遣医疗卫生队帮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解决医疗卫生、生活等资源不足等情况。

10.建立方舱医院。调配资源建立专门新冠肺炎救治医院救治确诊重症患者,征用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建立方舱医院,收治确诊和似患者,确保应收尽收。

11.按照省市应急要求,根据防控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必要的防控措施。

(四)省级一级响应。省级一级响应启动后,严格按照一级响应所有应急措施落实防控任务。

(五)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标准

全球及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我县无输入病例及社区传播病例,经专家组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或严重流行过后以及重点人群疫苗免疫接种后(以疫苗研发投入使用为前提)人群免疫屏障基本建立,新冠肺炎以低水平常态流行,依据国家要求(以解除甲类管理为前提),新冠肺炎纳入常态流行的传染病管理。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县防控办适时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进入常态工作模式。

2.终止应急响应后防控措施

(1)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会商研判疫情形势,共享防控信息,完善对策和措施。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订突出行业特点和防控重点的工作方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2)强化信息监测预警。按照确定的法定传染病类别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进行核实,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完成个案调查后通过传染病网络报告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疾控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活动强度、流行规律等监测工作,医疗机构加强新冠肺炎重症、死亡病例监测,做好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及时指导疫情防控。

(3)科学开展救治随访。统筹全县医疗资源,提前做好集中救治准备。完善诊疗方案,积极推进抗病毒药物引进,有效实施轻症和重症患者规范治疗。优化分级诊疗策略措施,合理分流患者,控制重症发生率,降低疾病病死率。充分发挥省市级临床专家作用,加强对接指导和会诊,提升重症治疗水平。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疾控中心实施追踪管理,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有效处置聚集疫情。加强疾控和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敏感性,对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制定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按照要求规范开展聚集性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实施病例管理和强化监测,及时有效指导处置疫情。在流行期来临前,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明确新冠肺炎防控宣传重点,编制防控公益广告、防控宣传手册,广泛宣传防控核心信息。重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行保持手卫生、口罩文明和咳嗽礼仪,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努力减少新冠肺炎人际传播和重症发生风险。及时、准确、客观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垃圾清理,特别做好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村组、单位和家庭中,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7)做好重点人群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教育部门针对幼儿和在校学生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儿童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原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工作。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按照暴发疫情处置规范等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提出应对措施,评估措施效果。疾控机构制定疫苗接种程序,在新冠肺炎流行季节前完成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尤其针对老年人群、医疗卫生工作者、孤弃儿童、在校学生、外来用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接种工作,建立免疫屏障。

(8)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社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