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索引号:GS1833/2020-8876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政策解读来源:人社局
作者:日期:2020-09-22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金﹝20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35号)等。

二、申请人员

户籍在甘肃省内且经营场所在会宁县范围内创业,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创业地不一致时,在创业项目工商登记所在地提出贷款申请。

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除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创业贷款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初审后贷款人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送经办银行审核,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征信认证和审核,核查合格的报送县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承贷银行放款。

四、贷款金额及期限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对符合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及贴息扶持。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

五、承办银行

由会宁农村商业银行东山根支行、会宁会师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会宁县支行、农行会宁县支行承办这项业务。

六、扶持项目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指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外的所有行业(国家限制性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1.个人:会宁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社区、乡镇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已婚、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未婚,创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城镇失业人员、毕业证复印件--大学生、退伍证复印件--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乡镇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返乡创业农民工、村级便函(加盖乡镇公章)--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相关证件--网络商户。

2.小微企业:《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书面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法人身份证,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连续近三年财务报会计报表(企业签字盖章);企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申请创业贷款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持有的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花名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核定资料及缴费凭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表。

(二)反担保资料

1.个人:会宁县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申请表(社区、乡镇提供)、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担保人工资证明(单位便函)、反担保人近六个月工资明细。

2.小微企业: 会宁县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申请表,企业固定资产、房产、商铺或土地抵押;经办银行认可的其它经营良好的企业进行反担保。

咨询电话: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3222136)

邮政储蓄银行会宁县支行(咨询电话:3221949)

会宁农村商业银行东山根支行(咨询电话:3224747)

会宁会师村镇银行(咨询电话:3229877)

农行会宁县支行(咨询电话:322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