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 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零报告
索引号: | GS3208/2021-87 | 部门: | 会师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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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乡村振兴 | 来源: | 文件 |
作者: | 日期: | 2020-10-20 |
县整改办:
根据《会宁县 2020 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脱贫领发〔2020〕46号)要求,对照督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复核检视行动要求,我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审视脱贫攻坚工作,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逐项逐村逐户分析研判,把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巩固提升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果结合起来,与“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5+1”专项提升行动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治硬伤,确保反馈的各类问题全部清零。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落实工作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
问题1.各村组在返乡回流人员的统计过程中,指导力度不够,统计不够精准;对劳务输转人员后续跟踪回访台账建立不够规范、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劳务输转跟踪服务,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各村对劳务输转人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务工人员返岗、上岗、工资兑现、生活条件、返乡回流等情况,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回访,排摸返乡回流人数,开展就业帮扶。对返乡回流的建档立卡务工人员“一对一”进行解情况,根据建档立卡劳动力意愿和实际情况,通过扶持发展种养殖业、扶贫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等方式进行帮扶,帮助其稳定工资收入。
(二)有的扶贫公益岗位需要进一步规范。
问题2: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日常考核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未与岗位补贴挂钩。贫困户只知道自己有公益岗位,说不清楚有什么职责。有的贫困劳动力没有遵守所担任岗位每周出勤的要求,有时候两周才出一次工,有时候干部催促才出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明确选聘主体责任,精准选聘岗位人员,把好人员“入口关”, 确保从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员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清退,从制度上堵塞人为更换的漏洞, 做好人员退出管理,确保队伍质量。强化人员日常监管,出台明确细化的岗位工作量、工作标准,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实现“用人准、用人稳、工作实、工作好”的目标,减少人员更换频率,确实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三)有的基层干部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准确。
问题 3:对于甘肃省已经部署整改的过度医疗保障问题,仍有一些乡村干部不了解新政策,向群众宣传的是老政策。部分群众存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然认为“合作医疗”的问题;部分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镇村医保专干、 帮扶责任人、乡镇卫生院医保专干、村医等人员,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医保政策入户宣讲,让群众搞清楚“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费用如何报”等关键问题,进而将医保政策精准宣传到每个家庭
问题4:有的县将扶贫小额信贷每户不超过 5 万元的贷款控制额度,简化为 3 万元、5 万元两档,导致部分群众贷款规模超出实际需求,增加了财政贴息负担。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梳理排摸,我镇不存在信贷额度简化问题,但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讲、需求排摸、贷款办理时效上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5 万元以下、3 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求,紧盯“四类人群”,实事求是摸清贷款需求。各村进一步加大贷款信息需求调查摸底、政策宣传等工作。对于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充分满足其有效贷款需求,提高贫困户获贷率。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零及全县脱贫攻坚复核检视行动工作为契机,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为全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各级反馈问题全部整改清零。
会师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