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4059/2021-867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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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医疗保障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21-01-25 |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了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07〕8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9〕106号)文件精神,我镇张仲秀符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条件,现需发放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共1012.60元,请核拨、审批。
中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