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0年7月份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3250/2020-861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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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福利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09-15 |
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依据《甘肃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计算,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5.97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按每人每月16.61元发放,确保发放对象与优抚对象不重复发放。我镇张勇等463户1277人符合临时物价条件(其中: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453户1258人2.089538万元;城市低保和城市特困10户17人0.044149万元,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和优抚对象重合20户20人,城市低保和城市特困和优抚对象重合1户1人),共需补贴资金2.133687万元(大写:贰万壹仟叁佰叁拾陆元捌角柒分)。请核拨。
特此报告
中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