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经办问答(二)

索引号:GS3889/2020-8567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社保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日期:2020-04-29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为: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二是属于所在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即统账结合制度;职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缴费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也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在岗平均工资的300%限高,60%保底。

三、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中的本单位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制度等具体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工资之和。单位申报本单位应参保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交的数据和证明材料,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限高的原则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加总之和为单位工资总额,亦即单位缴费基数。

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具体参见我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如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具体项目内容参见我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