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1831/2020-8530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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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人社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10-15 |
一、会宁县人社局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就业及创业优惠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培训等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输转、培训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等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就业指导、人事及档案代理。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础养老金的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考试、办证等工作,承办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管理工作和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内部高等级岗位认定及调配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根据军转干部的安置办法,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及创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工作安置。
(八)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调整、转正定级、退休、退职及死亡的抚恤等政策的落实;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和工资测算计划。
(九)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劳动保护、工资支付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法对劳务中介机构实施管理监督;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工人的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管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9年我单位行政编制1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11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1个: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编制26名);内设事业单位4个:就业服务中心(编制2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2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编制4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股级建制,无事业编制)。经费形式均是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决算总收入7366.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5.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870.8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决算总收入22030.72万元减少了15159.86万元,减少68.81%。主要减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2019年决算总支出7288.30万元,结转结余78.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8年总支出21607.73万元减少了14319.43万元,减少66.27%,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
(二)收支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687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0.8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00%。
2019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7288.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288.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31万元,占7.58%;社会保障与就业3200.89万元,占43.92%;卫生健康支出1521.74万元,占20.88%;农林水事务支出1975.32万元,占27.1 %;住房保障支出38.04万元,占0.52%。
四、本年度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3万元。
较上年度增减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7.52万元, 公务接待7.52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减少了4.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厉行节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接待批次26次,接待人数191人,主要是东西部协作劳务洽谈及全年招聘会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原因上级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于2017年3月份将本部门1辆公务用车收回。
2.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
3.名词解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决算公开绩效表人社局2019年决算公开绩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