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十四五”发展总体思路

索引号:GS1830/2020-8516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规划计划来源:人社局
作者:日期:2020-11-18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主动担当,积极进取,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坚持以“抓培训、促就业、保增收、兜底线、防风险”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强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善和保障民生”,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社力量。

二、奋斗目标和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累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8万人,创劳务收入95亿元。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率保持在90%以上。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做大做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末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超过1000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才占比达60%以上。

——推动形成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正常晋升、乡镇工作、公务交通等津补贴,确定新录用、转正定级、职称晋升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时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十四五”期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是扩大就业创业规模,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十四五”期间,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认真实施省市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加大创业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就业促进机制,努力实现城乡充分就业。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继续做好以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的扩面工作,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三是加大劳务输转力度,提高劳务经济地位。在“十四五”期间,劳务输转工作要紧密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合作,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工作原则,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开展劳务品牌培训,不断开拓劳务基地,创建劳务品牌,大力输转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

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力度,实施好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管理机制,努力促进人事工作协调发展。

五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十四五”期间,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基层争议调解体系,努力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