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 2019 年度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残疾评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3501/2020-8502部门:八里湾乡
栏目:社会救助来源:县残联发
作者:日期:2018-10-2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甘财社〔2019〕105 号)精神,为做好 2019 年度全县贫困智力、
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新办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含多重)残疾人;2020 年 1 月 1日-6 月 30 日期间新办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含多重)。上述对象中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二、补贴标准
每人 150 元。
三、工作程序
享受 2019 年度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须填写《会宁县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审核发放申请表》,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对无异议符合条件的进行上报。县残联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予以发放评残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1.残疾评定补贴是为贫困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便捷办证服务,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审核上报工作,不得重报漏报虚报瞒报。如因工作失误重报漏报虚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城镇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银行卡中。农村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采取惠农资金“一卡通”形式发放。
3.各乡镇必须上报《会宁县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审核发放申请表》、残疾人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会宁县 2019 年度全县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花名册》(亡故、迁入、迁出、到期换证、挂失、残损换新的不再申报),所有表册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按户口类别将农村、城镇分开上报,花名册每页加盖政府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于11 月 6 日前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县残联审核(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