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GS1844/2020-8107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政府
作者:日期:2020-10-2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供水等方面工作,主管人民防空、房地产业、建筑行业、供热行业、燃气行业、物业行业等,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1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0个,本年无变动。下设会宁县人民防空工作站、会宁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会宁县园林局、会宁县市政管理所、会宁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会宁县动迁安置服务中心、会宁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会师广场管理所、建设设计规划室10个事业单位。现有各类编制82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57个(含1个自收自支、10个差额)、项目人员编制13个。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共8张表,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3678.81万元,支出总计29972.89万元。2018年度收入总计26787.74万元,支出总计22314.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108.31万元、降低13%,支出增加7657.99万元、增长2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67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78.8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299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7.8万元,占27%;项目支出21985.09万元,占73%;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0.76万元,较上年减少6173.9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67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8.31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41.73万元,增加数为追加预算,其中人民防空114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45.58万元,农林水支出136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0.04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97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14.9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027.2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燃料费、劳务费;人员经费支出5674.11万元,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职工社会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全部为其他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所清洁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