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83/2018-798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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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11-12 |
中政发〔2018〕289号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
为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建新不拆危房、建新房仍居住危房的问题,有效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的通知》(会住建发〔2018〕200号)要求,全乡将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全覆盖、零容忍”的总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范围
全镇所有农村房屋。重点是:(一)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样严重房屋,农民自建多层房屋以及违法违章建筑房屋。(二)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墙体倾斜开裂、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危险房屋。(三)山区特别是崖坎附近的危险房屋,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等周边存在滑坡或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的房屋。(四)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但原危房没有拆除或仍居住危房的房屋。
三、重点内容
(一)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本辖区所有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重点检查房屋是否已经被封存停用或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问题,房屋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对排查出来的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说明危险原因、危险等级、处理办法等。(四)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下山入川、进城入园”项目要求的,全部纳入搬迁规划。(五)各村要结合排查情况,动员有安全隐患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加固、改建、搬迁或拆除等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坍塌等各类重大事故。
四、制定方案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自查阶段(2018年9月8日之前)。各村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辖区所有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摸排。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标准。(三)整治阶段(2018年9月)。各村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逐个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实行动态监管隔离管理,并坚决消除隐患。各村要动员群众采取修缮、加固、新建、拆除、搬迁等方式消除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成立由镇长宿弘艺任组长,副镇长马可祝任副组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重点,安排专门力量,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村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开展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房屋,定期做好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特别是在雨雪等特殊天气,要做好排险解危应对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及时报送信息。在全乡农村房屋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村要强化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报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乡上将加强跟踪指导,全力以赴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