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级水管站和组建村级用水户协会的报告
索引号: | GS5183/2018-795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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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12-25 |
中政发〔2018〕345号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乡级水管站和组建村级用水户协会的报告
县水务局:
为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切实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顺利推进农村水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根据10月21日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暨水管体系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将水管站和村级用水户协会组成人员予以上报。
一、中川镇水管站
站长:窦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水管员:陈维俊,具体负责本乡镇业务工作。
各村水管员:张东煊(梁堡村)、赵铁林(高庙村)、李文瑞(高陵村)、牛亮(中川村)、魏忠仁(大墩村)、张吉(老鸦村)、陈国义(三岘村)、杨守强(糜岔村)、林永德(化合村)、王江龙(王磨村),具体负责该村入村管网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村级用水户协会
梁堡村 会长:梁兆泽;会员:张俊仁、廉红宁、王宏义、张勇、康永彬。
高庙村 会长:张俊武;会员:张文东、张建军、张永全、赵富荣、年军祥、魏林祖。
高陵村 会长:高启仁;会员:张忠仁、王世军、丁宪忠、丁文峰、何志璧、成万永、王华、何玉林、何国祥。
中川村 会长:邵军;会员:张克功、梁汉杰、周玉林、崔国平、张克霞、刘维军、张有明、柴永宏、王进诚、彭孝祖。
大墩村 会长:姚平义;会员:张宝元、何永福、雷进军、徐广义、张志平、曹进和、王锐、凌海强。
老鸦村 会长:王晓明;会员:米海仓、王凤义、张进成、牛世明、赵强、王效武、牛维山。
三岘村 会长:王宗明;会员:钱忠明、米科、柳生宝、王作成、王娟、王万余、周军。
糜岔村 会长:马文瑞;会员:何英、成黎明、杨守强、张雄、效守祥。
化合村 会长:史红笔;会员:王明武、苏世红、李钦白、朱伟、杨自效、何红兵。
王磨村 会长:王进林;会员:高林、南永清、张俊华、王维国、何顺清、王新林、刘国忠。
协会会长、会员及其相应的职责。
会长为用水户协会的法定代表,其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二)组织、制定协会全年的供用水调配计划、节水灌溉技术的引进、示范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召集和主持协会,保证本会活动正常开展;
(四)检査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协会签订水利工程建设及供用水合同,搞好整个协会生产、经营管理。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入、退会自由的权利;
2.优先参加协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3.优先获得协会提供人畜饮水和旱地灌溉用水;
4.提出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中的人员;
5.听取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重大经营事务;
7.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二)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涉水公益事业活动;
3.按时缴纳会费和水费;
4.节约用水。
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重大活动,视为自动离会,并在会员大会上宣布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规定,严重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
特此报告
中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中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