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5183/2019-784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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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中川镇 |
作者: | 日期: | 2019-09-23 |
中政发〔2019〕196号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川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会宁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安委会发〔2019〕2号)文件精神,镇安委办制定了《中川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5日
中川镇人民政府
中川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镇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通过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突出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镇党委政府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治理情况;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基层“网格化”管理和“三员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修订报备情况;乡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特别是逐村开展洪涝避险转移应急演练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2.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及警示教育情况;外包(协)队伍、人员的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购买情况;各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全面排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落实情况。
(二)行业领域重点整治内容
1.非煤矿山:露天矿山是否有矿区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图等图纸资料;采剥工程图是否做到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是否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实现机械化铲装、液压二次破碎、中深孔爆破;排土场是否由具有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了截洪(排水)设施。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管控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相关要求落实情况;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罐区管理制度制定,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倒罐、清罐、切水、装卸车等环节管理,罐区设置温度、液位、压力测量仪表和连锁情况;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系统、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有效投用情况;对承包商和外来作业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外来设备检修人员、外来运输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销售行为。
3.消防: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路面行车秩序、重点车辆安全六个方面的集中整治,以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小车辆”,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驾驶人为重点,严格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和城市交通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房屋维修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对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的规范使用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省市县部署各项工作在企业、施工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6.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应急设施和安全疏散情况等。
7.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民爆器材购买、储存、使用管理情况等。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
9.水利: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等。
10.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管、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严厉打击农用车载客等情况。
11.电力: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情况等。
12.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点)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中游客的人身安全等情况;旅游接待企业关于安全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旅游企业和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3.校园安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管理、营养餐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学生防溺水等情况。
14.人员密集场所: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安保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四个重点”,由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2日至8月25日)。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26至8月29日)。各村要动员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力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建档。同时,乡镇要对基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
(三)乡镇检查阶段(8月30日至9月10日)。乡镇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和行业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
(四)综合督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行业整治情况开展暗访;县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县领导带队,对各乡镇、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应急管理局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综合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对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排查整改的情况统一备案存档。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推进。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明确整治行动的组织架构、方式方法、问题表现、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保证此次排查整治精准有效。
(二)强化自查督查。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和下级行业部门开展督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向企业交办的同时,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交办;在督办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的同时,督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三)加大执法和问责力度。乡镇要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处罚要聚焦重点、严于日常,对高危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格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检查走过场、搞应付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自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围绕事故易发多发和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查处一批重大突出问题,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从重处罚,警示震慑同类企业自查自纠。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相应应急演练,作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企业内部安保措施,要全面排查处于沿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和宿舍、办公室、仓库、围挡等临建设施;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是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
中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8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