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家庄子村等12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
索引号: | GS4149/2020-7792 | 部门: | 刘家寨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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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刘家寨子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09-30 |
各村委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陈家庄子村等12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程序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名单如下:
1、会宁县刘家寨子镇陈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会宁县刘家寨子镇二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后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后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唐李家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会宁县刘家寨子镇李家寨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刘家寨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8、会宁县刘家寨子镇甜水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会宁县刘家寨子镇袁家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0、会宁县刘家寨子镇斜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1、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寨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张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