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发放2020年农村特困供养门诊救助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4142/2021-7400 | 部门: | 土门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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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医疗保障 | 来源: | 土门岘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12-29 |
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7〕232号)、《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9〕138号),《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9〕139号),《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部分)的通知》(甘财社〔2020〕72号),《会宁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会政办发〔2017〕128号)规定,以每年11月份在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为准,对其日常门诊治疗费用,每年给予500元的门诊救助资金。我镇11月份在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4户25人,共需门诊资金12500元。
特此报告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