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部门:土门岘镇 | 栏目:主要职责 | 来源:土门岘镇 | 作者: | 日期:2022-06-22 09:18:09 | 阅读: 8919
一、党政机构主要职责
土门岘镇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建制。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融媒体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审计、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法制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完成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各种文稿起草和会务工作;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履职学习、视察调研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镇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负责对全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涉嫌般职务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提出政务处分、加强监察和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或作出决定;协助县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土门岘镇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建制。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畜牧兽医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统筹政务大厅运行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服务工作。
(4)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服务、保险事务、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户籍管理服务、住房保障、古村(屋)修缮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辖区内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业、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领域的执法活动。
(6)派驻机构。土门岘镇派驻机构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财政所、镇畜牧兽医站。
三、通讯地址
单位地址:会宁县土门岘镇土门岘村土门街1号
联系电话:0943-3816366
单位负责人:张天宇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