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门岘镇农村住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93/2019-7334 | 部门: | 土门岘镇 |
---|---|---|---|
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土门岘镇 |
作者: | 日期: | 2019-02-26 |
各村委会:
现将《土门岘镇农村住房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土门岘镇农村住房普查工作方案
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扶贫成效考核“一票否决”指标,是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全面掌握农村住房现状,切实摸清现有存量危房底数,为我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对标任务标准、对表时间节点,补齐攻坚短板、补强工作弱项“两对两补”工作要求,对全镇所有农村住房全面普查,逐户登记造册,实行镇、村、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我镇农村住房普查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6个行政村辖区内所有农村住房逐户普查编号,全部登记造册,确保普查无遗漏、无死角、全方面,建立健全“户有卡、村有薄、乡镇有册”的农户住房信息数据库,做到危房应纳尽纳,应改尽改,不漏一户,确保到2019年6月底我镇农村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三、工作内容
各村应以农村户籍为主要依据,对农户主要居住用房进行全面普查。
1.普查前期准备。各村农户住房信息普查人员手机下载“元道经纬相机”手机 APP,使用该软件采集现有住房照片,照片自动记录院落坐标、地点、时间等相关信息。
2.入户普查。普查员入户填写《会宁县农户住房信息登记表》并采集农户主要居住房屋照片(横向拍照),《会宁县农户住房信息登记表》需由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包村组长、农户签字确认。若属于一户多宅,在原编号后加“-1”表述。
①属于疑似危房且纳入危改政策补助范围的,编号按顺序依次从 NoA00001 开头;
②属于安全住房的,编号按顺序依次从 NoB00001 开头;
③属于疑似危房但不符合危改政策补助范围或因农户不愿意改造而不纳入危改政策补助范围的,编号按顺序依次从 No*00001 开头。属于此类范围的几种情况是:已纳入易地搬迁、一户多宅、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其他住房补助项目的;连续2年且每年外出8个月以上、又无建房意愿的;子女分户拆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子女有安全住房并能满足居住需求的;“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的。
3.分村汇总。入户普查结束后,村级业务员填写《农户住房信息汇总表》、《村级住房信息表一》及《村级住房信息表二》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村级住房信息工作台账经包村组长、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业务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镇政府。
4.镇级汇总。村级住房信息工作台账上报后,镇危改业务人员汇总全镇住房数据,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编号建立镇级农户住房信息数据库,做到以人查房、以房核人,相互印证。
5.分类处理
①安全住房户。普查结果为安全住房的,及时发放《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②疑似危房,经鉴定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户且有意愿改造户。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确认后,采取“农户自建、亲邻帮建、政府统建、房屋置换”等多种措施于 2019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确保危房应改尽改,不漏一户。
③疑似危房,经鉴定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户且无意愿改造户。不愿改造,自愿放弃政府补助政策的,由农户向所在村组提出申请,镇政府和农户签订《农户自愿放弃改造承诺书》,并在村组张榜公示,将公示结果报镇政府备案存档。
④疑似危房,但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户。普查结果为疑似危房,但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无法纳入补助范围的农户各村要动员农户应拆除的拆除,愿自建的自建,能标识的标识,需警戒的警戒。对已纳入易地搬迁和实施危房改造的,必须拆除原危房,对长期废弃危房及残垣断壁要利用国土增减挂钩项目,及时予以拆除;对于无法享受危改政策愿意改造住房的,乡镇要做好宣传动员,指导农户建造面积适当、结构合理的安全住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有安全住房、无主房屋、“四有户”等危房按类别喷绘标识为“长期闲置”、“有安全住房”、“废弃危房”、“四有户”。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要划定警示范围进行安全隔离,并及时动员农户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逐户合理划定警示范围,实行特例备案制度。
四、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户住房普查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土门岘镇农户住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村支书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包村组长负责制,贫困村普查工作责任人为包村人员、驻村帮扶队队员及村干部,非贫困村普查责任人为包村人员、村干部。
五、工作时限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19年2月28日前)。镇村召开农村住房普查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农户信息数据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方案制定、普查培训、人员选派。
第二阶段:入户普查信息采集阶段(2019年2月28日- 2019年3月10日)。各村普查员全面完成农户住房信息采集工作,完善农户住房基本信息。
第三阶段:村级汇总阶段(2019年3月11日- 2019年3月12日)。村级业务员依据普查员采集的农户住房信息建立村级住房信息工作台账,做到危房应纳尽纳,不漏一户。
第四阶段:镇级信息汇总阶段(2019年3月13日- 2019年3月14日).镇危改专干依据各村上报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并上报县住建局。
第五阶段:分类处理阶段(2019年3月-2019年6月)。镇政府在认真分析形成危房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农户需求、明确帮扶措施,研究制定“一户一策”,确保所有危房户于 2019 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村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农户住房普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各类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完善资料,弥补短板.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普查工作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抓;分管领导和普查人员要履职尽责、吃透政策、弄清程序,确保普查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三是执行监督问责。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普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排查数据不实,不准,影响县整体脱贫摘帽者,视具体情形严肃问责处理。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