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门岘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193/2019-7322部门:土门岘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土门岘镇
作者:日期:2019-12-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为方法目标,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要实现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提高集中整治排查隐患专业化水平,排查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隐患问题,树立“检查不专业就是对企业的骚扰”的意识,做到所有地域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所有环节全覆盖。

二要实现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有形化、具体化,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制度制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救援、安全法律责任、安全投入科技创新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要实现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全面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坚持精准整治、靶向施策,强力推进精准集中整治,对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要零容忍、必须整改清零,严防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共性整治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浮在面上,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没有做到真上手、真管理、真落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整治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入脑不入心,对安全生产口头上重视,实际不重视,政治观、发展观还没有摆正,贯彻新发展理念出现偏差,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整治措施:全面梳理本辖区本单位已经引进的产业,合理规划布局,严禁不满足安全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

责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不到位,分级负责监管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行业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对外包单位管理松散,将安全管理责任一包了之、不问不管。

整治措施: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滞后,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不落实等情况。

整治措施: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危险系数高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对今年以来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实效。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二)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和开采;防爆炸、防边坡垮塌、防火灾等事故措施未落实;设备日检、季检制度未落实;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外包施工单位)未纳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作坊违规搭建、装修改造和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披、冰冻积雪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铁交通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行为,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和流向登记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初,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1.动员部署。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

2.自查自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员工个人、班组、车间、企业(单位)、行业部门等不同层级的问题清单,以此作为自查整改的依据和重点。

3.全面排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各自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整治措施,要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应急所。

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1日),以深入检查、集中整治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

1.对表检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格。要将集中整治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

2.风险评估。督促自身有能力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引导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风险评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整改落实。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整改的隐患要举一反三,力求实效。

4.高压震慑。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集中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对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单位,集中约谈一批、通报一批。

2020年1月10日前各企事业单位要按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开展情况。1月20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向镇安委办报告本单位自查情况,由镇安委办统计汇总后向县安委办报送。镇安委会将于春节前后,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第二次督查,对集中整治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2020年2月1日至3月5日),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促提升。

1.集中警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企业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巩固提升。围绕春节和节后复产复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对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督促企业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巩固完善,切实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3.完善机制。全面总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镇属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集中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督查。专项整治小组由政府各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开展相关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大督导力度。要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强化督导,采取“专家会诊”“回头看”等形式,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严查深挖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机制建立等深层次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水平。

(四)积极聘请专家参与。要专门聘请安全专家多角度、有侧重地对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施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企业风险点排查不到位、操作人员对风险点概念不清晰等问题进行现场规范指导,确保安全隐患查深、查细、查实。

(五)及时开展宣传报道。要利用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集中整治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氛围。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整治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

(六)严肃考核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