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沟驿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GS3416/2020-7272 | 部门: | 甘沟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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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解读 | 来源: | 关于印发《甘沟驿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 要点》的通知 |
作者: | 日期: | 2020-03-10 |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白银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会宁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甘沟驿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性任务,牢牢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四个不摘”,紧扣目标标准,突出质量要求,贯彻精准方略,巩固脱贫成果,深化“一户一策”,压实责任体系,强化帮扶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坚决攻克剩余37户131人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攻克最后贫困堡垒
(一)实行挂牌督战。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白银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和《会宁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制定《会宁县甘沟驿镇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挂牌督战剩余未脱贫的37户131人贫困人口,9户39人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24户116人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
(二)坚持分类施策。深入分析37户131人贫困人口退出指标达标情况和致贫原因,找准影响脱贫质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攻击点位,按照“五个一批”的路径,充实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实行分类施策,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帮扶资源要素倾斜聚焦,补齐短板弱项,按期稳定脱贫。
三、巩固脱贫成果
(三)开展“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制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3+1”冲刺清零巩固提升行动精细化工作方案,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拾遗补缺,切实巩固和提高“3+1”冲刺清零成果。
1.分类施策加强控辍保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2.多措并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镇、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3.动态做好危房监测改造工作,排查鉴定因灾或自然新增危房,及时完成改造任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加强到村到户档案资料管理。
4.建管并重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水源稳定和水质达标。对水源不稳定、冬季冻管、调蓄能力不足等影响稳定脱贫验收的工程进行升级改造,落实落细运行管理责任。同时,重视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四)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帮扶机制。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指导意见精神,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重点监测存在返贫风险的9户39人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24户116人边缘人口,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提供针对性帮扶,确保新识别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巩固脱贫成果。
(五)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镇村“两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攻坚责任,加大攻坚力度,保持政策稳定。对工作松劲懈怠村,及时提醒、督促纠正。
四、提升脱贫质量
(六)开展产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根本之策,加快推进“21211”产业增效发展,不断提升肉牛、肉羊、蔬菜三大增收产业效益。进一步健全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四大体系”,确保库容92万立方米的甘沟驿镇生态与产业水源水库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措施和带贫减贫机制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坚持“五挂钩”原则,管好用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完善产业扶贫带贫机制。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力度,持续推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2万元以上的目标。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光伏扶贫等新产业新业态,努力做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稳定脱贫门路。
(七)开展就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脱贫攻坚根本之举,健全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机制,瞄准市场需求,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加大务工实用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规范扶贫车间和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生态护林员项目管理。
(八)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完成搬迁入住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产业就业服务、社会融入、拆旧复垦复绿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九)开展交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继续实施村组道路建设,提高交通扶贫质量。结合村组发展定位、资源禀赋、人口规模等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着力建设自然村道路。
(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专项提升行动。加强与天津市和平区和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中投公司的对接服务,聚焦目标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引导帮扶重心向深度攻坚聚焦,合力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合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努力实现每个贫困村有3个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目标。深化“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引导和平区经济强镇、强村、强企。加强东部财政援助资金、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安全高效。
(十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0年全镇1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柴草杂物码放整齐、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和废弃棚圈拆除清理,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五、做好兜底保障
(十二)摸清兜底保障对象。精准掌握未脱贫人口,新识别贫困人口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情况,紧盯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因病因残等各项支出较大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做到应兜尽兜。
(十三)强化对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落实落细农村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重视“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确保实现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确保制度全覆盖、缴费全资助、待遇全享受、服务一站式,做到应保尽保。
六、坚决整改落实
(十四)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国家、省上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反馈的问题一体纳入,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按期销号。
(十五)深入排查整改问题。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方面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力争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对各村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将立行立改与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七、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十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严防资金流失风险。
八、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十七)持续完善建档立卡。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
(十八)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管理,严格规范驻村帮扶干部的调整更换,保持队伍基本稳定。健全激励机制,强化工作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的原则,对标省级示范培训,配合落实好县级各种培训,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提高实战能力。
(十九)加强“一户一策”动态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判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带来的影响,切实摸清制约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短板风险,准确把握“一户一策”动态管理具体要求,明确帮扶对象、转变帮扶方式、找准帮扶点位、靠实帮扶责任,在确保防护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因时因地、积极稳妥推进动态管理,扎实推进“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落地,全面攻克脱贫攻坚最后贫困堡垒,实现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十)加强扶贫干部能力建设。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对扶贫干部全部轮训一遍,提高扶贫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能力。
(二十一)防范扶贫领域各类风险。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强化贷款后续管理,防控贷款风险。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完善信息监测,做好收益分配、运维管理工作。加强产销对接和农业保险工作力度,防范产业扶贫风险。规范管理扶贫公益岗位,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和资产的效益。
九、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二十二)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加强对各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约谈。
(二十三)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监督、明察暗访和警示教育,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解决频繁填表报数、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二十四)深入实施党建促脱贫攻坚行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强关心关爱,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开展“四抓两整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十、严格脱贫攻坚考核评估
(二十五)配合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配合做好2019年省上对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开展好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
(二十六)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上工作安排,对全镇脱贫人口进行脱贫攻坚普查,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
十一、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和宣传
(二十七)启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村总结脱贫攻坚工作,系统梳理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镇脱贫攻坚成就经验,用脱贫攻坚精神凝聚力量。
(二十八)加大扶贫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工作,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扶贫扶志工作,持续开展陈规陋习、高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治理。健全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反馈机制。